石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添7项业务
注册用户权限 网上注册用户登陆后可以网上办理绑定/解绑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查询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绑定的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处理和罚款缴纳;预选机动车号牌、驾考预约、变更联系方式。 用户需要网上获取本人异地机动车和驾驶证的交通安全告知信息查询、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违法处理服务的,需要登录本地互联网服务平台后,漫游至机动车登记地和驾驶证核发地互联网服务平台。其中,网上获取违法处理服务时,对于非机动车登记地发生的电子监控记录违法行为,需要漫游至违法发生地互联网服务平台。 窗口注册个人用户除拥有网上注册用户的权限外,还可以使用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期满换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条条件证明、延期审验等互联网服务平台上开通的所有针对个人提供的服务功能。另外,窗口注册用户还可以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且未记分的”电子监控和罚款缴纳的业务。 窗口注册单位用户拥有绑定/解绑本单位机动车、查询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办理本单位机动车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业务、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的专项服务。其中,对于申请了上述“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业务”、“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的专项服务”的汽车销售商单位用户、医院单位用户、驾校单位用户,可以分别从网上获取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服务,医院体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服务以及驾校内学员预约信息查询、学员预录入、学员用户窗口注册等服务。 业务办理方式 用户注册成功后,就具备了网上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权限。用户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检验合格标志、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等业务的,可以选择自取或邮递方式。其中,选择自取的,申请人需在一个月内到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进行自取(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228号车管所院内);选择邮递的,对于需支付的工本费、邮递费等费用,由邮政人员将牌证送达后向申请人收取,同时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将所需返还的资料一并交由邮政人员寄回。 在此特别提示,用户选择邮寄,但3次拒收的或选择自取,超过一个月未自取的,将被列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能再次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补牌换证业务; 对于机动车业务,除“变更车主联系方式”外,其他所有机动车业务(含电子监控处理),只限小型机动车。 |
关键词: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交管局,交通,机动车业务,驾驶人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