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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成“记者”?【长城时评】

来源:长城网 作者:储瑞耕 2016-08-01 2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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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7月21日,一条信息进入我的微信朋友圈:《张家口下雪了》,还配有照片。相信吧,7月下旬张家口平均气温20多度,怎么可能下雪?不相信吧,清清楚楚的照片在。查询后证实这是一条假新闻,“有图有真相”之说再次遭到失败。——实践证明许多情况下,“有图”是并没有真相的。

  7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发生,造成一死一伤。接着网络上出来“新闻信息”:伤人老虎将被处死。之后证实“伤人老虎将被处死”的消息是谣言。

  7月31日广西梧州遭遇5.4级地震,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有的网友却拍视频故意抖动镜头,造成人为恐怖信息。

  网络时代来了,生活中流行一种说法: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成记者。

  这样的说法,作为比喻是可以的。但严格来说就很不准确了。“记者”是需要经过理论学习和艰苦的新闻实践才能成为的,而且有非常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纪律规矩,怎么会“人人都可成”?

  随着网络的发展,博客、微信等等“自媒体”的应运而生,带来了信息传播的新动力也是新动向,那就是:“假新闻”、“有害新闻”、“无聊新闻”的空前泛滥。于是,什么是新闻、什么样的人可称为记者等等一些原本很清楚的问题,重新又摆到了人们的面前。

  近年来,曾经有多少“假新闻”搅得人们头昏脑涨,真假莫辨:有的编造虚假新闻,比如某某城市“交钱就可以买到安居房”;有的“网络新闻”更是肆无忌惮地质疑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雷锋等历史英模人物;有的甚至胡言毛泽东同志著作里的大部分不是他写的,“假”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程度!……这样一些所谓新闻,都属于一些人别有用心的造谣生事、“新闻炒作” 。

  所谓“有害新闻”,就是违反法律法规,或制造思想混乱,或侵犯公民权益;违反常识,胡编乱造;有的还属于挟私报复,恶意中伤,用无中生有的东西冒充新闻和评论,扰乱视听。比如在“报道”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的时候,有人又“人肉”出相关女士曾经是“医闹”,还评说她被老虎咬是“不作不死”,请问:这样的新闻和评说是文明还是野蛮?有什么积极的社会意义?还有微信上时而可见“此新闻赶紧看,马上就会被删”,你既然是堂堂正正的新闻,怎么会“马上被删”?

  还有一种“无聊新闻”干扰破坏人们的正常生活,浪费人们的时间精力。不错,记者是写东西给别人看的(这一点与自媒体上发东西有些相似,但相当多的自媒体没规矩),是向社会公众报道未知的新闻事实或者对新闻进行评论的,可是,“我到海南旅游了”,“我家的狗狗这两天拉稀了”,“我的小女儿会跳舞了”,“我这几天情绪坏极了”,“我近来天天美女美食,何其乐哉!”……诸如此类的东西算什么新闻?请问:你有什么资格、什么权力用这样一些东西来浪费人们的眼球、时间和精力?

  真正的新闻(报道与评论)坚持客观、公正、真实,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进步。

  真正的记者应当是社会的良心,公正无私,光明磊落,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自己新闻作品的社会效益。反对懒于采访道听途说,反对“客里空”胡思乱想,反对人云亦云“跟着乱”,反对猎奇哗众取宠,反对别有用心“标题党”。

  “记者”的根本职责是什么?是用自己的心和作品,推动社会的不断文明进步。一切“假新闻”、“有害新闻”、“无聊新闻”都是反文明反进步的。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网友,有多少能够对着自己微信、博客以及“地方吧”上的作品,摸着良心说“我是记者”,“我的作品对得起社会、人民和自己的良心”的呢?

关键词:假新闻,真相,记者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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