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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医疗医保救助三联动 精心织就扶贫保障网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天虎 苏凯 2016-10-26 19: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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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河北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张天虎 摄

  长城网10月25日讯(记者 张天虎 董传辉 实习记者 苏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的要求,为了减少和尽力避免普通百姓家庭因为看病导致”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位于渤海之滨的沧州市海兴县立足当地实际,大力推动基层医疗、贫困百姓织就“托底”的社会保障网络。

  为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给更多的百姓提供就近看病的机会和便利,海兴县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到县、乡和村三级医院和卫生院所上面,努力让基层群众实现“拿药不出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海兴在推动基层医疗事业发展敢于现状,下大力气解决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城乡的不同特点,精准发力,覆盖县、乡、村的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据了解,海兴投资1000万元为全县197个村全部新建了高标准卫生室、投资1600余万元新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7座,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实现楼房化,投资824万元为乡镇卫生院购置医疗器械、投资3120万元的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已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亿元的县医院实现整体搬迁,成为沧州市医疗条件最好的县级医院之一……

  一串串投资数字的背后,是海兴县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不遗余力的推进决心。通过这些举措,极大减少了医疗费用,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人群数量的上升。

  海兴在提升医保补偿标准领域的努力也同样都是大手笔,起付标准和补偿标准上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实现了大幅提升,并由财政保障对贫困人口的兜底,对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人口个人应缴参合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据悉,在海兴县,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对参合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保险实行政策倾斜,合规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按照正常标准的50%计算;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按100%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按80%比例救助。贫困群众医疗费用各段补偿比例分别再提高10个百分点,3万元以下的,由原来的65%提高到75%;达到3-5万元的,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达到5万以上的,由原来85%提高到95%。对符合慢性病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门诊治疗费用年封顶线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补偿标准提高10%,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

  针对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保障对贫困群众的及时救助,海兴县还细化了各项救助政策。一是诊疗检查救助。贫困群众在本乡镇卫生院及县中医院就诊,诊疗费全免;特困家庭在县疾控中心进行乙肝五项检测及DR胸片投照,免除全部费用。二是住院救助。开通贫困救助对象就医绿色通道,贫困救助对象在县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交纳自付费用。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等补偿后,再根据救助对象分类实行不同救助政策。三是综合救助。对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政策;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

关键词:海兴,医保,救助政策,精准扶贫

责任编辑:张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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