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从当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发动企业自查自纠
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大力督促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
强化部门执法和监管
各行业管理部门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增强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统一列表,明确分工,明确检查内容,不得疏漏、不得马虎。
各级政府将对督导情况定期通报
各级各部门要把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事故隐患作为首要检查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将督导与执法有机结合,并不定期调度,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下达“整改令”,进行约谈、警告等。在此次大检查活动中,各督查组将至少列出安全生产工作最差的1个县(市、区)、2个行业领域和3家最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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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1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在省会召开,会议提出立即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启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把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平稳。
重点督查各级、各相关部门是否对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工程参与各方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全面认真,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河北省将对六种事项下发安全生产整改令
省安委会近日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整改令实施办法(试行)》,今后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等行为将可能被下发安全生产整改令。办法提出,安全生产整改令适用于6种事项:
督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政府或者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尽快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某一行政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状况,责成该市、县(市、区)政府或者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某一行政区域或者行业领域部署贯彻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
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该行政区域或者行业领域长期存在较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
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
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打非治违” 572家企业被关闭取缔
截至目前,全省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572家企业被关闭取缔,发现问题30705项,行政处罚1258.31万元,停产整顿企业785家,打掉非法窝点444个,追究刑事责任27人。
(据河北日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政府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