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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举办“110”宣传日宣传活动

来源: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刘磊 张泰源 2017-01-11 16: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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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发放宣传材料。张泰源供图
民警发放宣传材料。张泰源供图

  长城网廊坊1月10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刘磊 张泰源)“阿姨,快过年了,要严防小偷,家里门窗要加固牢靠,有条件可以安装监控探头。”1月10日是全国第31个“110宣传日”,由廊坊市公安局主办的“110”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廊坊市区时代广场举行。

  当天上午,时代广场上设立咨询点、悬挂横幅,还摆放了展示牌。

  活动中,民警通过现场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110”的由来、当前“110”面临骚扰难题、如何正确拨打“110”和拨打“110”电话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防范街头“两抢”、入室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盗窃等方面知识,同时与老百姓面对面亲切交流、答疑解惑,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大力宣传“110”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此次活动主要是深化群众对“110”警务工作的理解、支持,以及市民应如何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警力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正确、理性拨打110,把“110”有限的警力资源留给最需要的人的理念和要求。宣传活动一定要结合实际,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廊坊市公安局警令处处长聂志强说。

  同时,民警还就加强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燃气中毒以及事故现场逃生、自救等自身安全防范知识向群众进行详细讲解,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外,记者了解到,1月8日,廊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30余人开展了参观“110”指挥大厅、警民恳谈、志愿者上警车等活动,大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展示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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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范围: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的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生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拨打“110”注意事项:在拨打“110”报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报警要及时,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报警时应当立即拨打“110”,以免延误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后果。要实事求是,不能歪曲、夸大事实,以免影响处警民警正确判断问题的性质,不利于处置。报警时要保持冷静,特别是遇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准确的向接警员讲清简要案情和案发地点、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便处警民警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报警后尽量不要离开现场,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110”民警能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得当处置。为确保线路畅通,请不要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范围: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

关键词:廊坊,公安局,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孙泽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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