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3•15”成为一阵风【长城时评】
3月13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润芝出席并发布相关信息,省工商局消保处、省消协有关负责人,国家级驻冀新闻单位以及多家省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3月13日长城网) 每一年的“3·15”,都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一天不仅揭穿各种骗局陷阱,还曝光一批不良商家与不法行为。然而,过了“3·15”,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依然猖獗。因此,“3·15”不能是一阵风,该每一天都是“3·15”。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它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安全、生活品质和生存尊严。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可以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更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商和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力争成为消费者的坚强后盾。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要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积极构建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以更好满足消费者维权的便利化需求。 商家作为消费者权益维护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诚信经营。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个缺乏诚信理念的企业,短时期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轻言必寡信”,长此以往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因此,经营者要强化诚信自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和“自认倒霉”的心态,放弃投诉和维权。殊不知,每一个消费者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为他人获得公平的交易环境作出了贡献。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投诉。 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需要多方联动、共同发力,才能构筑起消费维权的立体网络,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处遁形!(郭昕) |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