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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50% 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天虎 周宇燕 2017-04-21 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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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源自网络

  长城网4月21日综合讯(记者 张天虎 实习记者 周宇燕)4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新农合新增筹资中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大病保险,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50元

  通知提出,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

  通知提出,今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扩大纳入支付的日间手术范围。积极推进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等有别于普通门诊的慢性病补偿政策。

  通知还明确,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工作,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继续推进管办分开,深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推动建立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格局。

  通知要求,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支持各地对贫困人口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河北省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贫困群体将先后享受特殊的医疗保障救助。

  方案明确了保障救助对象范围。重点是5类贫困群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方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医疗保障救助体系,确保“三重保障线”有效衔接,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报销、救助托底、精准保障的原则,探索建立“一站式”医药费用报销机制,明显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关键词:大病保险,河北,贫困人口,起付线,因病返贫

责任编辑:张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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