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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回应网友反映的人民广场经营场所占地问题

2017-10-31 17:30:23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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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新媒体10月31日讯(袁立朋)近日,有保定市网友“正能量”(化名,下同)在“阳光网上直通车”平台反映保定市人民广场南侧被经营性场所占据,严重影响广场的功能,与保定市京南大都市的地位不符的问题。接到网友投诉后,记者第一时间反馈给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当即督促该市进行了详细调查,于10月24日对热心网友“正能量”进行了答复。

  “正能量”留言说:“保定市人民广场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和地标性的广场,代表着保定的形象,平时也是广大市民娱乐休闲的重要场所,深受市民喜爱。但是,人民广场南侧广场则被非法用于经营场所,在市园林局2015年10月起诉该经营场所至竞秀区人民法院并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该经营场所人员(被告)归还市园林局土地并赔偿相应土地占用费,2016年1月20日向被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按公告内容该案判决书已于2016年4月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并没有按照判决书执行。市园林局于2016年4月25日向竞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强制执行判决内容。至今竞秀区法院执行庭暂未强制执行。”他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查清南侧广场经营场所的原由,尽快执行法院判决,把广场还给广大群众。

 

 

网友的问题和保定市政府办公厅的回复。系统截图

  针对“正能量”的诉求,保定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很快在“阳光网上直通车”平台进行了回复:“亲爱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根据职能分工,行政不干预司法,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反映该问题。我们将督促市园林局继续予以关注。”

关键词:保定市政府|人民广场|经营场所|占地|回应|受理责任编辑:袁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