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河北省住建厅:年底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李丽钧 
2017-11-08 23:18:53
分享: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新媒体11月8日讯(记者 李丽钧)11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6年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住房247.4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26.3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21.1万套。339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130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中央下放我省的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已经全部实施改造。

  据了解,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的任务目标是: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0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2013年及以前、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分别达到90%、85%。截至10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96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104.8%;基本建成15.97万套,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任务。全省2013年及以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了85.4%,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了79.3%。预计年底前,将如期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国家已经明确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省住建厅将提前谋划、及早安排,紧紧抓住这一政策“窗口”,鼓励各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确保完成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棚改目标任务。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按照“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的要求,落实“十公开”制度,力促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基础,落实工程质量“十项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质量可靠、居住安全。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租房管理制度,全力解决好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

关键词:十九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编辑:李丽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