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保定11月9日讯(记者 刘春亮 段涛)11月6日至9日,全国消协组织秘书长工作座谈会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观摩会在保定市召开。保定市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为目标,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保定市共创建示范单位805户,其中实体店725户、电子商务80户,全市初步建成放心消费街区20个。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在2016年初,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印发《开展“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的基础上,为提高创建档次,引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7月初,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与市文明办、市消协一起印发了《关于开展“善美保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规划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5511工程”。即: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创建省级放心消费单位50家、市级100家、县级1000家。成立了由保定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达到八个目标: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费环境安全度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市场监管与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保障效能进一步发挥;创建工作基本覆盖全市消费较为集中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商业综合体、药店、商店、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直销、汽车4S店、电子商务等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放心消费创建制度更加完善。对此,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保定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
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旨在优化全新消费环境、提升商家信誉度、提高新消费质量、推动新消费升级。2017年5月,保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保政办【2017】20号),并确定以“善美保定·诚信商家”为主题,发动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高起点谋划,高站位实施,从更高层次上加以推进。同时将放心消费一条街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
突出经营者的主体作用,宣传发动商家积极参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政府搭台,百姓受益,但唱主角的依然是商家。因此,做通商家思想工作尤为重要。对此,保定市各县(市、区)挑选辖区内信誉好、规模大、有一定影响的商户,逐家上门动员,讲解创建工作的背景、要求、重要性及五年规划。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引导、召开动员会等,第一批创建示范单位迅速建立起来。鉴于保定市工商与食药监局合并,结合食药安全县创建,部分药店、餐饮业也纳入其中,扩大了范围。由于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单位从市级示范单位中产生,提高了商户重视程度,积极性高、肯投入、效果好。
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创建中,采取“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工作模式,重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一条街”,把一条街道上的所有商户全部纳入创建范围,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药店、市场、杂货店等进行全部规范。保定市区以保百购物广场和朝阳北大街为典型样板,调度全市各县(市、区)局深入保百购物广场现场,从制度内容、展示材料、设计版面到展示形式、位置摆放,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观摩。高新区分局和竞秀区局组织朝阳大街部分企业到保百参观,以保百为样板,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保百购物广场的带动下,到目前,朝阳大街示范一条街发展了60多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市放心消费创建街区已达20个。
统一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标志,方便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推进“四个统一”。统一门头户外形象。用门头户外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或灯(旗)杆等形式展示形象。格式统一为:“善美保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落款:保定市文明办、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定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店内形象展示。用店内灯箱、展架、吊牌等形式展示“一承诺五项制度”和消费知识,营造良好的店内宣传氛围,统一维权服务站标志。每个示范店都在总服务台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挂有“消费维权服务站”牌,牌上有职责和工作人员照片。统一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用户外旗杆、店内展架等不同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企业文明、文化建设内容进行展示,受到保定市文明办领导的好评,为文明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
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年度创建重点。2016年是创建的第一年,全市创建重点放在了商业领域。2017年,结合和利用河北省旅游发展大会在保定召开这一契机,确定今年创建重点为旅游景区,实现景区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为此,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市旅发委、市消协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旅游景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了主要任务和时间要求,明确在景区经营管理机构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集中设立“旅游消费维权综合服务站”,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12301、消费维权服务电话1231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旅游消费维权综合服务站按照“八个一”的标准建立,即:一个固定场所、一块标志牌、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一块宣传栏、一部电话、一台计算机、一本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套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到目前,保定全市5A、4A级12个景区全部高标准完成景区放心消费创建,大部分景区建成了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全市大部分3A景区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服务站根据各自景区管理体制特点,制定和出台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做法。如涞水县野三坡景区实行的县政府景区管委会负责制,景区管委会与景区经营者合署办公。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景区管委会市场部与旅游消费维权综合服务站合署办公直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