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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龚磊 徐亮 
2017-12-07 0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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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新媒体沧州12月5日讯(记者龚磊 徐亮)5日上午,沧州市委外宣局、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人员出席发布会并就主题内容进行发布。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 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大燕网参加新闻发布会。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对完成年度治理目标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起到决定性作用。我们邀请了市环保局大气办桂欣主任介绍今年“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市环保局大气办主任桂欣: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下面由我代表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就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秋冬季大气防治工作向各位做一简要通报: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

  治理大气污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杨慧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深入实施蓝天行动,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推动大气治理常态化、长效化,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出新的贡献。”

  市政府常务会把环保工作作为必列议题,梅世彤市长多次调度,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污染是区域发展不可承受之痛,我们必须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铁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蓝天一年比一年多起来。”鞠志杰副市长亲自上手亲自抓,强化一线指挥,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周调度制度,召集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专题研究、调度大气工作;其他分管副市长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分管领域的大气治理工作。市长梅世彤、副市长鞠志杰多次带领公安、环保、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市直部门及新华区、运河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对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巡查。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简称“1+18”方案),沧州市委、市政府迅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简称“1+16”方案)。在此基础上,精准谋划,重点实施好6大攻坚行动,严控煤炭污染、严控企业达标、严控扬尘污染、严控机动车污染、严控烟尘污染、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持续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整治15日攻坚行动,大气污染问题强化整改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大起底大整治零容忍”专项行动。

  进入秋冬季以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力度、不断强化各项措施:

  9月19日,我市召开全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市委书记杨慧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印发了《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8项重点工作》、《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制度》等“1+1+4”相关文件。市政府派出18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治理、扬尘治理等15项内容开展为期半年的常态化驻县督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

  9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议。市长梅世彤就深入开展六个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印发了《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散煤整治、大型货车管控、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相关行业VOCs整治以及全民洁城等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力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运作机制实现新发展,长效管理实现新成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显著性成效,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11月市长梅世彤又召集“一县四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中心城区范围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散煤强化治理、高排放车辆管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等5个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决定出台相关文件,开展5个专项行动。

  从历年数据来看,每年的12月份是全年污染最重的月份之一。例如,2016年12月份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为当年最高月均值;当月31天中共有1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为全年重污染天气发生最多的月份。据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判断,今冬京津冀区域的污染复合带整体向东南偏移,对我市造成更加不利影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12月作为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战决胜月”。12月2日上午,沧州市委书记杨慧主持召开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决战决胜十二月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盯紧盯死年度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制定《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决战决胜12月行动方案》,举全市之力攻坚克难、打赢蓝天保卫战。

  12月3日,在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决战决胜十二月动员部署会议召开的第二天,市长梅世彤分别到市区4家重点涉气企业就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通过以上一系列攻坚举措,全市大气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至11月底,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67,同比去年上升1.83%,在全国74城市中倒排第12位,在“2+26”城市中倒排第22位。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8%,同比变化率在“2+26”城市中倒排第8位。秋冬季10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6%,同比变化率在“2+26”城市中倒排第21位。11月份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8%,在“2+26”城市中倒排第18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重点任务落实,推进精准治霾。一是减煤:《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中我市2017年淘汰任务为1852台,经我市7月份开展15日攻坚行动已全面淘汰,后按省要求对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又淘汰燃煤锅炉1575台,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我市省定气代煤、电代煤任务8.4万户,现已完成改造9万户,也超过预期要求;对全市1010家散煤实际经营网点,实行抽检全覆盖,取缔违法违规销售网点373家。二是治企:纳入省整治清单的6628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市166家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验收。列入2017年我市退城搬迁任务的2家企业(新华区河北精致科技有限公司和献县恒通炉具厂),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是抑尘:落实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全市445个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完成扬尘治理,市区51个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强化机械化清扫保洁,严控道路扬尘,市区主城区(含四区一县)和各县(市、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为86.5%和70%以上,均达到省要求。四是深化“车、油、路”一体化治理。坚持远端分流、严格管控,减少过境大型车辆尾气和扬尘污染,渤海、长芦、海河等主干道日均流量下降80%;强化油品监督,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截至目前已抽检全市915个加油站点中的746个,共抽检1631批次,对8个加油站点处罚约4万元。五是重污染天气应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指令启动一级红色响应1次,二级橙色响应7次,三级黄色响应1次,落实交通管控、工地停工、料场停业、企业停限产、道路抑尘等措施,累计减少排放烟粉尘555.2吨、二氧化硫543.9吨、氮氧化物554.3吨、VOCs206.4吨。

  (二)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科学治霾。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科学设立网格模型,组建了网格长和专职网格监督员队伍,建立了热点网格监管“工作平台+手机APP”双渠道管理模式,实现了数据实时查看、问题精准推送、结果快速反馈、问题持续跟进、考核评估预警、人员精细管理等六大功能,对排查发现的6188个具体问题“一格一案”、“一企一策”认真整改,环保部翟青副部长对此项工作做出批示,肯定了我们的经验做法;与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合作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及治理攻关项目,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及时指导全市大气治理工作,将用两年时间跟踪我市大气防治情况和污染成因,提供精准措施要求,服务于治理全过程;投资2937万元,建成市区大气污染精准监测平台,对379个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精准监控、靶向治理;投资537万元,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和遥感监测系统,已累计遥测机动车8.2万辆车次,处罚超标车393辆,劝返1112辆,在道路重载货运车管控中发挥了作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1500万建成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国家试点项目,提高了对有毒有害气体的监管水平;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制定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将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和工地。

  (三)强化问题整改,推进铁腕治霾。量化标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环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对整改上级交办问题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市政府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力的13个县(市、区)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两个县(市、区)48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企业10700余家次,取缔关停企业340家,限产停产企业1800余家,共立案处罚违法案件2806件,处罚金额1.4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市主要媒体通报了20起涉气类典型环境污染案件,警示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下步工作安排

  年底将至,各项工作都到了倒排工期、攻坚冲刺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全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二是确保全年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74个城市中保位进位;三是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不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

  接下来全市将采取超常规措施,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重点区域要盯住不放。一是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是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战场,各项整治标准要更高、管控措施要更严,工作落实要更细,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动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二是高排放热点网格区域。充分发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的科技手段,及时排查、治理,消除排放热点。三是小企业群集中区域。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压实乡、村一级责任,严格监管,借势推动、疏堵结合,同步做好淘汰治理的“减法”和转型升级的“加法”,真正把环境问题解决好、把产业层次提上去。

  (二)专项行动要深化拓展。继续加大专项行动推进力度,着力抓深化、抓拓展、抓更新。在工作重点上,一要严管燃煤污染。对已淘汰的燃煤锅炉,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标准拆除到位。从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四个环节发力,除集中供热和重点企业原料用煤外,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燃煤;开展煤质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城区非法售煤点,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劣质煤行为,严防散煤返烧。二要严治工业污染。对高架源等重点涉气企业、燃煤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等要重点执法监督,采取驻厂监管、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对淘汰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要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对列入整合搬迁、整治改造类的,整治到位、符合条件的尽快组织验收。三要严控面源污染。严格管控道路扬尘,抓好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监管,严查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行为,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内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措施。四要严查尾气污染。深入推进道路车辆污染整治,加大对机动车抽检和治理力度,严格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对不达标车辆、无营运手续车辆、超限超载车辆、扬尘污染严重的车辆,从重处罚、坚决禁行;对非道路机械和必须上路的特种或专用车辆加强监测,不达标的一律不准使用。严格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劣质油品制售行为。

  (三)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延缓重污染天气过程,最大限度“削峰降速”,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一要准确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影响。二要强化应急响应。市县同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有关要求,区别对待,精准施治,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响应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要严格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是上级督查的重点。各级各相关部门和18个驻县督导组要对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针对企业减排、扬尘整治、机动车管控等措施落实情况和环境监测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四)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要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的质量和速度,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日常检查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出现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要落实督导、督促责任,确保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要落实查处、移交责任,确保查处、移送到位。

  (五)强化执法、督查和问责。深入开展“决战决胜12月”攻坚行动,严格督导检查,抓重点区域、督重点问题、查重点行业企业,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散乱污”企业治理、锅炉淘汰等重点工作,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从12月份起,对“一县四区”和其他县(市、区)全年PM2.5同比变化率进行排名,对排名落后的进行约谈,落实经济惩处。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监管不到位、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失职失责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量化问责有关规定,作为清理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线索,提出约谈和问责建议。

  最后,感谢各位记者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谢谢。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 杜伟伟

  谢谢桂主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参加。

关键词: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责任编辑:王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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