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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燃令”保卫蓝天 京津冀多城烟花爆竹燃放收紧

来源: 长城新媒体综合   作者:韩建强 
2017-12-22 09: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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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观念里,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庆祝佳节的重要文化符号,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不断显现,特别是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近日,京津冀区域多所城市修改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禁限放措施,以最严“禁燃令”保卫蓝天。

  京津冀区域多地烟花爆竹燃放收紧

  >>>北京:五环以内全面禁放

  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12年后再次“收紧”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在五环路内实施全面禁放;五环路以外,由区政府划定禁止、限制燃放区域。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不在禁放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此外,《规定》进一步提出了与周边省、市的联动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相邻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加强烟花爆竹流通管理、燃放管控、信息共享、协查处置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北京通州部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自12月14日起,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的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这些区域全年禁放。

  此外,禁放区以外的其他通州区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另外,在非禁放区的禁放部位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16类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也将采取禁放措施。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实施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通州区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外环线以内禁止燃放

  日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获得表决通过,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将不分时间、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决定还明确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决定》还具体规定,外环线以外的部分区域或者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区政府还可在上述规定之外,决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

  >>>保定:主城区5年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近日,保定市政府发布《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自12月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5年。据介绍,保定市主城区范围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2日(正月十五),保定市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春节期间还将部署足够警力,在主城区禁放区域内开展不间断巡逻查控,最大限度防控和遏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沧州: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1月16日,沧州市政府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标志着该市从即日起,在市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通告明确提出,我市廊沧高速、京沪高速和石黄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衡水: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近日,衡水市发布通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该市主城区东西南北环路与京衡大街合围区,冀州区主城区,其他各县、市主城区。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同时,在禁放区域外,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重要军事区域;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林地等重点防火区;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有多“凶”?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燃放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空气质量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最大的时候。环境保护部通报的2017年除夕至初一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除夕至初一,338个城市中,259个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占76.6%,其中124个城市为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华南等地区。京津冀区域北京、保定、承德、廊坊4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天津、石家庄、邢台、沧州、衡水、张家口为重度污染,唐山为中度污染,邯郸为轻度污染,秦皇岛为良,首要污染物为PM2.5。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分析》,2017年除夕夜18时,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19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随着烟花爆竹燃放量大幅增加,到初一凌晨2时,183个城市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严重污染城市105个,62个城市在除夕夜间小时AQI一度“爆表”。全国338个城市PM2.5平均小时浓度也由18时的62微克/立方米上升到213微克/立方米。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上海、南京、杭州、太原等实施禁放限放措施的城市在除夕夜间PM2.5浓度均未出现明显上升现象,和本地未禁限放的年度相比大幅下降。

  知多少:这些特定地点禁放烟花爆竹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据人民网、新华网、北京日报、天津日报、长城新媒体、济南日报等综合)

关键词: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京津冀,空气质量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