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要告别2017,迎来2018啦!辞旧迎新,新的一年,都有哪些消息在等你?跟小编一起来看~~
●2018年1月1日起将开征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在全国范围试行
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提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我国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由目前的7.5%恢复到10%。
这意味着,明年开始买车要多花钱了!
●发票新规即将施行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此法旨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共图书馆法》开始施行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公共图书馆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监督考核、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职责。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这一举措标志着北京居民医保制度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城乡医保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方面将实现完全统一。
(据新华网、人民网、工人日报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