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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齐彦红 
2017-12-28 15: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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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彦红 摄

  长城新媒体邢台12月28日讯(记者 齐彦红)12月26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新闻发布会。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秋民向大家介绍了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邢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任科员吕经纬主持发布会。实录如下:

  邢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任科员吕经纬

  市新闻办和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新闻发布会。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秋民、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邢台分院院长李敬军、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邢台分中心主任王文虎,我是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任科员吕经纬。

  一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下面,就2017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发布。第一项议程,请市质监局局长王秋民同志向大家介绍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秋民

  市新闻办的朋友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活动,完成了十九大特种设备安保等艰巨任务,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我们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管有60多年的历史了。2013年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是2014年公布的目录。

  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条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一、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至11月底,我市在册特种设备34591台,在用29809台(比去年年底增加3085台)。近几年,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达到15%左右。我局在年初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把全市3075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查责任落实到各个县市区局,“计划”报市政府批准,报省质监局和市安委办备案。我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局及其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双随机”考核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二、加快推进邢台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市实际,今年,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我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完成了主机房和指挥调度中心的设备安装和软件部署、测试等工作;对2000台试点电梯进行了标识牌布点和数据采集。96365电话和专线网络已部署到位,下一步等接警人员培训到位、标识牌张贴后即可开展试运行工作。

  《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实施,我局在《邢台日报》和“邢台特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宣传,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组织全市8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1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为了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我局与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考核,我局组织我市电梯维保单位在省局电梯维保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开展电梯与单位“绑定”等工作,目前已审核绑定电梯7300多台。

  三、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和气瓶、电梯“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活动中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41个,检查设备9912台,发现一般隐患310条(已整改277条),发现重大隐患4条(已整改3条)。下达指令书责令整改231条,实施查封扣押26起。组织开展了邢台县客运索道、桥东区公共场所电梯和桥西区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了相关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十九大期间组织对30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对6个县区的安全隐患采取了特殊监管措施。

  四、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

  我局组织各县局开展了承压燃煤锅炉拆除的信息核查注销工作,以及新增燃煤锅炉政策审核、安全把关等工作。至11月底,全市共拆除注销承压燃煤锅炉381台(1199.17蒸吨),完成30台工业锅炉的能效测试。对新增的251台燃气燃油锅炉多次开展现场督查,多次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促各县市区局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和司炉工持证上岗等工作,全市培训测评司炉工759名。

  五、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率达到100%

  我局对市新增3条油气长输管道(长度2530米)进行了调查核实,经统计,目前我市油气长输管道达到21条,长度585.0795千米。多次督促我市境内3家油气长输管道运营单位加快管道的法定检验工作,今年完成3条共243.74千米管道的检验,实现全市长输管道检验率100%。

  六、明年工作谋划

  2018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等重要论述,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底线,实现一个目标。通过全年努力,争取2018年继续实现特种设备零事故的目标。

  (二)摸底数,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夯实信息化基础,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为基础,在安全监察部门、检验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努力下,完善数据库基本信息;二是筑牢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清单、档案清单、台账清单和监督检查清单,加强对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补短板、基础实。

  (三)查隐患,开展三项活动。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随机”监督检查活动。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制定和落实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抓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工业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六类设备的专项整治,分类监管,重点突出,切实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制度落实。

  (五)搞创新,落实五项措施。一是创新执法程序,实现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再完善、再规范;二是创新执法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联合安监、住建、公安、消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联合执法的新突破;三是创新管理手段,实现大数据管理、科技管理,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考核工作;四是创新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专项应急预案制度化;五是创新服务理念,推进执法过程服务化,切实为企业解决特种设备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邢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任科员吕经纬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进行答记者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朋友举手提问。

  1、燕赵都市报记者:常听人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请问具体是什么内容?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秋民:“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高度概括和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以参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只有大家都能依法依规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责任,才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

  2、牛城晚报记者:电梯安全管理中,应该怎样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秋民: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第1号省政府令《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强化,在第十三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并明确指出“未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同时,针对电梯在实际使用中经常遇到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导致电梯的使用管理者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的情况,在第十三条中分5种情况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行了界定:“(一)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二)电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三)电梯只有一个所有权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四)电梯有多个所有权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所有权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使用管理的单位;不能协商约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商县(市、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或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五)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在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基础上,《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日常使用中需要履行的使用登记、落实维保、定期报检、设置管理机构或人员、应急处置、安全评估等安全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

  其他的一些具体条款请大家多向社会进行宣传,只有大家都能安全乘梯、文明乘梯,使用、维保单位依法对电梯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验,电梯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我们相信,在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一定能与各兄弟部门一起,切实把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实现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最后,感谢各新闻媒体对电梯安全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各新闻媒体能保持更好的沟通,为做好我市电梯安全工作携手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邢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任科员吕经纬

  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有其它问题的朋友会后可以和我们特监科联系,我们在8楼801房间。也借此机会,感谢新闻办和媒体朋友们对质监工作的帮助和支持,谢谢大家!

关键词:特种设备,新闻发布会,邢台市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