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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秦皇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惠民利民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7-12-27 23: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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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汇报工作现场。祖迪 摄

  长城新媒体秦皇岛12月27日讯(记者 祖迪)今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2017年,全市人口管理部门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深化民生服务工程为重点,科学谋划,综合施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依托系统平台,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和异地受理制度

  2017年,秦皇岛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均设立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目前,已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等业务11649条,确保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市局深入实地研究、科学合理设点,保证了异地办证工作高效开展,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公安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13272人次,省外异地证8189人次。

  创新服务举措,建立省内临时身份证“一站式”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申办领取临时身份证,解决群众往返奔波之苦,市局就临时身份证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调试等有利措施,对临时身份证“一站式”办理的程序和有关事项进行讲解培训,在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所有身份证受理点全部开通临时证申领“一站式”服务业务,解决了群众申领临时身份证首先要到派出所受理、再到分局办证这一繁琐难题。目前,通过“一站式”为群众办理临时身份证28287张。

  出台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秦皇岛市2016年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3月30日,《秦皇岛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秦政规[2017]2号)正式出台。进一步放宽了申领条件“在居住地已经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居住证不受规定的登记时间限制”;增加了“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和“出生不满一年的婴儿,可在父(母)的居住证中登记生育情况,与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同等权利。”进一步扩大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按照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在城镇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办理各种公共交通卡,包括公共自行车卡、通用乘车卡、一票制成人月票卡、学生票卡、老年人乘车卡、京津冀交通一卡通等;办理客运出租汽车的购买、转让、营运、登记注册等手续;凭居住证按规定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等。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以来,登记暂住人口14.76万人,发放居住证5.98万本,凭居住证落户375人。

  下一步,该支队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秦皇岛城镇落户,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加就业平台,逐渐吸引人口向城镇集聚;进一步推进居住证制度。不断优化服务,让为秦皇岛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流动人口逐步在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更多的本地居民待遇;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以“规范、利企、高效、廉洁”为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做好异地身份证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等便民服务。

关键词:人口管理,民生,户口,身份证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