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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申请需具备五个条件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赵晓慧 
2018-01-18 12: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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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截图。

  长城新媒体1月18日讯(记者 赵晓慧)记者1月18日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就有关申报事项作出说明。

  《通知》指出,本次申报领域为大数据与云计算、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物流、旅游、医疗健康、教育、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具备可复制性、推广性,对省内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性明显(不包括企业单纯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或电商平台等)。

  《通知》同时对申报条件做了说明。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成立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示范项目建设所涉及全部或部分产品须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活动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冀办发〔2017〕8号)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相关领域示范应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跨越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关键词:信息技术,示范项目,申报条件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