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网2月6日讯(记者 李丽钧)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人社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实行无障碍举报投诉受理,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要告知解决渠道,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案件,要及时受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同时,深入开展欠薪问题摸底排查。继续加大欠薪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市政、交通、水利、“双代”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全面掌握欠薪底数,形成欠薪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
通知要求,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欠薪案件。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王东峰书记“全省农民工工资一分都不能拖欠”和许勤省长“事要解决”的指示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欠薪问题。对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欠薪案件,要建立工作台账,将清欠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研究制定一案一策解决措施,逐案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专人盯办限时解决到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重大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政府投资工程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作为清偿工作的重中之重,由本级政府或工程项目单位负责,务必于春节前解决到位,如期仍未解决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通知强调,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介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