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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8-02-26 2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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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 2017年3月29日至4月2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石家庄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0月11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并移交重点问题线索。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全市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督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分解、细化到责任部门,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予公开。

  石家庄市的整改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创新,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而不懈奋斗。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降低到68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以上。

  石家庄市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归纳梳理,整理出4大类33个问题,实施清单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研究确定了139项整改措施。实施挂账督办、办结销号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个不放过”原则,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为确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按时“清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石家庄市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7大类45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建立严格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二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散煤综合治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大力开展“双代”工程,2020年,全市平原农村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区农村分散燃煤实现清洁燃料全覆盖;推进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对新华热电和钢厂燃煤热源进行置换替代,对华电调峰热源进行“煤改气”改造,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5%以上;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小火电。2018年10月底,实现全市行政区域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无煤化,2020年基本形成技术先进、节能高效、绿色环保的火电结构。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实施工业污染源清单式管理,大力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集群专项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车油路污染防治和扬尘治理,不断推进城市周边和农村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努力扩大森林间,到2020年,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以上,VOCs排放总量下降20%以上。三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和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十三五”期间,压减水泥产能1000万吨,焦炭产能控制在70万吨左右。有序推进园区和建成区内污染企业搬迁,2017—2020年,全市完成退城搬迁企业33家,基本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四是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编制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规划,严格用途管制,优化产业布局,2020年前非法挤占河库管理范围的项目全部退出,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11.17%以内。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和治理工程,全市湿地面积不少于49.47万亩。五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结合河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完成国控监测点布设,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六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结合“利剑斩污”“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七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石家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成立问责调查组,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厘清责任,逐一问责到位,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五是及时公开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关键词: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编辑:胡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