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保定市东三环的违章处理受理大厅内挤满了人。 刘鑫鹏 摄
近期以来,网上热论的“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帖子,属于“不实言论”。2月24日,公安部交管局对此已给予正式回应,请大家不要误读误解。
其中,公安部回应内容为:“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其中的内容是“新增”不是“更改”。也就是说,在网上(即:在“交管12123手机APP”或自助处理机上)处理交通违法方面,新增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使用网上这一新增功能,需要绑定驾驶证(机动车)
而在非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方面,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在现场处理方面(如去车辆管理所、检测线等处理违法),无论是流程还是方式方法都没有发生改变,不需要绑定驾驶证(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