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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2018-04-10 13: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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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10日讯(记者 蔡洪坡)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制定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以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确保转移接续顺畅。

  漫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规范将促进社会人员流动资料图

  《规程》指出,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的,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同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或在不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一同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参保人员在本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职业年金关系,不转移职业年金基金。

  参保人员跨省或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时,在转移职业年金关系时一同转移职业年金基金。

  此外,《规程》还具体明确了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详细业务经办流程。

关键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河北人社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