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从安全问题、居住功能及环境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