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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她发了一条朋友圈,被罚3万!这些错误你也可能犯......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裴妥 
2018-04-13 2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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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转发公司文件到朋友圈,晒自拍照片......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不仅会暴露你的个人隐私,你或许还会因此受罚!发朋友圈要注意哪些事项?快跟小编一睹为快吧↓↓↓

  上市公司女职员发1条朋友圈被罚3万>>>

  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女文员杨小桃,估计怎么也想不到发了一条朋友圈,就因为泄漏内幕消息被罚了3万元。看来上市公司除了要管好老板的嘴之外,还要管好员工的朋友圈,自媒体时代,随时可能违规。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兜底增持”的倡议期间。

  发朋友圈被罚3万

  ***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

  2017年6月1日收市后,奋达科技的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

  当天下午五点,肖某跟董事会秘书谢某平沟通,谢某平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6月2日早上7点半,谢某平、周某清(证券事务代表)与罗某斌(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点04分才将拟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

  在处理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罗某斌不小心将《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这时候,8点05分,被两个公司员工看到了。

  一个叫钟某文的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以及叫杨小桃的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早上去复印材料的时候,看到遗落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

  而到了早上8点20分,罗某斌发现文件遗忘在复印机台,遂前往将该文件取回。

  上午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林立内幕交易“奋达科技”股票

  上述提到的员工钟某文,在早上10点半把《倡议书公告》的图片转发到微信群,被一个叫林立的人看到了,他是当时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

  6月2日11点,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万元,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万元。

  ***杨小桃、林立被行政处罚

  海南证监局作出了以下的处罚:

  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在朋友圈发私照要小心了>>>

  ***有人正用你的照片行骗

  贴吧、相亲网站、医美宣传、微商广告…想象一下你的照片莫名出现在这些地方,甚至被人拿来网恋、诈骗,而你却浑然不知。一些网友在微博、朋友圈等处晒出的生活照,被人拿到网络平台销售,后被一些买家应用到贴吧交友、网络征婚、医美宣传等场景中,以此进行社交诈骗。

  ***你发朋友圈里的自拍可能被不法分子盗用卖钱

  市民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她意外发现自己发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被某微商用作“买家秀”发在朋友圈内,这让她怀疑自己的照片被私下出售。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多种类型的私人照片被打包放在网上出售。出售者称,这些都是从社交平台下载的所谓“没有版权”的照片,如果购买量大,还可根据要求“定制”。律师对此表示,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生活照等,涉嫌侵犯居民肖像权,吴女士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律师说法:卖家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北京康普律师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生活照等照片,卖家行为或已侵犯市民的肖像权,市民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其次,自拍照所发布的网络平台同样需要负监管责任,理应及时处理商家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涉事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也要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警方也通过本报提示市民,如果购买他人照片进行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市民受到侵害,也可以及时报警。此外,市民在使用微信、微博时,要留个心眼,避免个人信息与肖像被不法人员利用。

  微信上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去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2016年9月4日晚,张强(化名)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这一句开玩笑的话,他却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所以群里的伙伴们今后说话一定要注意!

  以下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据工人日报客户端、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综合)

关键词:朋友圈,被罚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