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13日讯(记者 路娟)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重点公开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7类信息。
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批准结果信息。包括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以及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审批结果等。
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审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