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18日讯(记者 蔡洪坡)近日,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就我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市需在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省人社厅。
河北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启动。
通知指出,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名额和条件双控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的名额控制数,结合我省实际,按一定推荐比例确定全省推荐参评对象1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0名,高技能人才20名。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荐名额进行申报,两者不能交叉使用且不得突破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同一单位申报不得超过2人,同一合作研究的成果,当年度只能申报1人。另外,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不占推荐名额。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可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名额。
通知指出,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我省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不含驻冀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现在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作为推荐对象。
此外,通知还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做了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