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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龚磊 徐亮 
2018-04-20 2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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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4月20日讯(记者 龚磊 徐亮)4月20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科长杜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头条,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海外网、新浪、网易、一点咨询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一个重要专项行动。第19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环保局发布“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下面请市环保局生态自然科科长王金利同志发布。

  市环保局生态自然科科长王金利:

  2018年3月27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七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

  “绿盾2018”专项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排查问题整改、联合督导检查、追责问责、工作总结。

  “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7年“绿盾”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要进行逐一核查,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验收销号、建档立卡等情况。二是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问题。环保部将印发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对自然保护区内新增问题,重点是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特别是2017以来新增和规模扩大的人类活动,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制度。

  视频会议上李干杰部长提出四点要求:

  李干杰部长说,“绿盾2018”专项行动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一个重要专项行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给自然保护区来一个大扫除,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天生丽质”,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为自然生态系统留下休养生息的国土空间。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两办通报》精神,自觉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表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牢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决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次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增强履职能力的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落实责任分工,对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建档立卡、拉条挂账,精准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对新老问题咬住不松口抓住不放手,坚决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绿盾2018”行动的首要任务,是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老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对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和督办,咬住老问题决不松口,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同时,“减存量、控增量”是今年专项行动的关键点,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勘界立标缺失和范围功能分区落地不准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不完善的问题,要层层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对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推动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尽可能不出现新的问题。

  四是敢抓敢管敢碰硬,突出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谁造成问题,就处理谁,让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懒政怠政者受到惩戒,坚决杜绝避重就轻、走过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

  国家视频会议后,由省环境保护厅吕竹青副厅长主持会议并进行工作安排。

  我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初步安排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两办通报》要求,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构筑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2、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核查全市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去存量,严查新增量,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扭住不放、一抓到底。

  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2017年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新增遥感点位进行全面核查,对构成违法行为的,坚决禁止,依法惩处,严格追责问责。

  3、工作重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一是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对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察。

  二是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组织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三是夯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排查梳理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规划与实际管控不符问题、是否存在自保护区建立或调整后尚未开展勘界立标工作问题,是否存在尚未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护人员问题、是否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问题。

  四是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各相关县(市、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自然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

  4、进度安排

  2018年4月,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在“绿盾2017”专项整治和自然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基础上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摸清涉及自然保护区点位问题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建设时间、处罚整改等情况。4月30日前,各地将“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报市环保局和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月底前,我市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新遥感监测问题清单核查、处理、整改、总结、上报等工作。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时组织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6月15日前,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资料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编写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及相关主管部门。

  7月至9月,配合做好国家、省七部门巡查工作。

  10月-11月中旬,根据省、国家巡查组反馈情况,按照“绿盾2018”专项行动巡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限期整改、公开约谈、重点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对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区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11月底前,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海洋局)、市农牧局联合专题总结,报市政府及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国家、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敢于真抓碰硬。市环保局会同市国土局(海洋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等部门将建立自然保护区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全市自然保护区进行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核查排查工作。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使“绿盾2018”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主持人:谢谢王科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绿盾2018,新闻发布,沧州责任编辑: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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