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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祝雪娟 
2018-04-28 0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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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松洁 供图

  长城网廊坊4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松洁 记者 孙泽恒 祝雪娟)4月25日,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廊坊市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由廊坊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汪国会主持,廊坊市水务局副局长宗万明进行发布。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廊坊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汪国会。李松洁 供图

  【廊坊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汪国会】

  尊敬的新闻界的媒体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通报一下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市水务局的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市水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目标,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市水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水事纠纷问题得到改善。从总体上看,经济社会长期快速发展中累积的涉水问题日益突出,水行政执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治水新思路,以及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针对湖泊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水域、乱占岸线、非法采砂、违法取土等问题,切实维护河道管理等涉水秩序。

  下面,请市水务局副局长宗万明同志发布廊坊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有关情况。

廊坊市水务局副局长宗万明。李松洁 供图

  【廊坊市水务局副局长宗万明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借此机会,我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作一介绍,也希望通过各位向社会大力宣传水务、支持水务。

  一、全市水行政执法概况及队伍建设情况

  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国家水法律法规,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科学的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以及建立、完善水务一体化的强有力保障。

  我市水行政执法建设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水利执法主要依靠水利公安派出所,当时,水行政执法人员统一配备制服、车辆和警用器械,对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威慑作用。随着国家对行业着装执法的清理规范,水利公安派出所成为了过去。第二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末,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组建了水政监察队伍,即河北省建有水政监察总队,2012年更名为河北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廊坊市水务局建有水政监察支队,县级建有水政监察大队,个别县在大队下面还建有中队。其中,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编制15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各县(市、区)水政监察大队的事业编制、人员不等,均为水务局内部调剂。据2016年底统计,市县两级水政监察队伍共有人员245人,均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执法车辆29部、录像机15台、照相机30台、电脑50台、传真机10台。

  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主要职责依据《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九条规定,共有6条,分别是: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2、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4、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5、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6、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二、水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

  依据职权,水政监察队伍主要负责水政执法和收费,但在具体工作实际中,我市水政执法队伍的工作重心有所调整,从1997年——2000年,市县水政监察队伍相继成立,这一时期职能主要是依法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基本没有执法这项工作,2001年以后到2010年收费兼顾执法。2011年以后,主要是执法,当然大部分县(市、区)还是执法收费兼顾。为更好保证河道管理费能及时足额征收,同时也为了方便企事业单位缴纳,市水务局在2010年就将收费工作委托由地税部门代征,直至2017年4月停征。期间主要负责水行政执法,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我市水利执法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也取得一定成效:

  较好地宣传贯彻普及了水法律法规。多年来,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措施宣传水法律法规。一是依托“宣传日”宣传。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全市水政监察人员都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在市县主城区街头设立宣传台,挂出宣传横幅,发放纸杯、购物袋、圆珠笔等印有法制宣传内容的宣传品和介绍水法律法规的小册子及宣传资料,在报纸刊发水法制文章,在电视台、电台播发水法律宣传片。做到有字、有影、有声,有力地营造了法制宣传氛围。二是依托建设工地宣传。做到法律宣传进工地,在水利建设的每一处工地都制作了法治宣传的标语牌、横幅,扩大对周边村民及过往行人的宣传。三是依托短信和大屏幕进行宣传。每年的主要宣传日,我们都编发水法治宣传的重要信息10万条左右,同时利用大屏幕,市水务局也投资几十万制作了大屏幕进行全方位滚动宣传。四是依托公告警示牌进行宣传。市水务局筹资50万元,在全市20多条主要行洪河道、排沥河道及骨干渠道上设立了120块公告警示牌,每个县12块,内容均为水法律法规禁止或处罚内容。通过这些措施,在全市基本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水利建设的法制氛围。

  有效地保护了水利工程安全。全市水政监察工作重点转移到执法上以后,加大了对重点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的巡查、执法。再加上对各类举报的案件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地保护了水利工程。近几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举报270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规范了涉水工程管理。由于前些年的管理不到位,致使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随意穿越河道、堤防,给水利工程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市水务局成立专门科室,具体负责涉水项目管理和审批,以及建设实施防护工程。先期,针对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拒不配合的情况,市县两级水务部门通过上门宣讲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而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甚至申请法院查封账户等措施,基本理顺了关系,规范了涉水事务管理。先后查处了廊沧高速大城段穿越子牙新河、大广高速固安段穿越永定河、陕京三线穿越白沟河、津保高铁穿越牤牛河等案件,上述企业通过市县两级执法,不但补办了工程审批手续、缴纳了罚款,而且还将穿越处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防护工程设计进行了工程防护并通过验收。通过我们的执法,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等进入廊坊境内主动向廊坊市水务局和县市区局提交穿越审批手续,做好防护工程。近几年来,全市穿越工程建设近三亿元。有效地维护了穿越处河段的行洪排沥安全。

  树立了水务部门新形象。我们加强对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注重执法形象、着装整齐、语言文明,处理举报及时,反馈情况到位,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水务部门的形象。

  促进了水务中心工作。通过执法人员的执法,推进了全市水务中心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在汛期拆除河道内阻水障碍物,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征迁过程中拆除一些违章、违规建筑物,有力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水行政执法有关不廉洁行为的预防措施

  水行政执法是一项要求严谨的工作,如果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来对水政监察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平、公正、公开的水政执法工作则很难真正落到实处,甚至导致参杂个人主观因素对行政职权的滥用。为避免在实际收费和执法工作中出现不廉洁行为,我们有针对性的采取了一些预防对策和措施:

  第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要的是提高各级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政治素质主要促使水行政执法者做到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顾全大局,不能因私废公、不能假公济私。提高业务素质就是要精通业务,熟悉掌握相关水法律法规条款及适应的违法行为,工作中一丝不苟,心中有法就会心中有惧,随意性必然无藏身之处。

  第二,严格执法要求和程序。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有着明确的规定,即执法要有两名同志以上,且着装整齐,文明用语,主动出示证件,并严格执法程序和步骤,使有些不廉洁行为没有滋生的土壤。

  第三,处罚要共同研究确定。以我们处理案件时为例,在处罚前都会组织召开几次科务会,一方面商讨案件的情况,适用法律条款,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因素,集体讨论处罚决定后报水政科审定和局领导审批后实施。这样有效地防止人情案、不依法依规现象的发生,也就能做到执法不违规、执法不被诉。

  第四,加强廉政教育。我们经常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收看一些警示教育片,平常在办案中严格要求,不与当事人单独接触,工作中注意保密,特别是在廉政方面要求大家时刻绷紧这根弦。通过廉政教育,使执法人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也就防止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有一句广告词“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四、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及安排

  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是组织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飓风行动”。今年2月份,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的通知,中共廊坊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省水利厅、省公安厅通知精神和中共廊坊市委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是:

  一是组织领导。市水务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飓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活动重点。对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重点打击破坏河道影响排沥行洪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集中查处一批非法采砂取土大案,对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轻度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针对在专项行动过程中阻碍执法、煽动闹事、暴力抗法、结伙斗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三,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砂土坑进行登记造册,制定回填平整方案并实施,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三是时间任务安排。按照省厅通知精神,结合廊坊实际,“飓风行动”时间安排是2月到11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月22日至3月25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召开全市视频动员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同时加强宣传,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以不同方式从不同层面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打击非法采砂取土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3月26日到6月15日):联合执法,严打非法采砂取土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行为,结合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有组织的盗采团伙,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11月5日):巩固成果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在第二阶段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非法采砂取土行为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四是职责分工。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河道采砂案件的举报、投诉,启动专项行动相关协调工作,组织水务、公安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水务局加强对河道采砂取土的日常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偷采盗采行为进行处罚,对大规模盗采的行为及时通报公安(分)局,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移送公安(分)局。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根据方案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水务局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专项行动工作,对水务局提供的非法采砂线索实施突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对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和涉嫌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是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水务局、公安(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的顺利展开。加强配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水务局、公安局将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发文到各乡镇水利站和公安派出所,加强水利和公安基层站所的协作配合,逐步推进执法联动机制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重点。活动期间,各县(市、区)都要查处1-2件典型突出的案件。水务局负责拿出具体计划,公安局全力配合,打出声势。加强反馈。各县市区水务局、公安局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员,负责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水务局,从活动开展之日起,每周五上报本周“飓风行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每个阶段上报一次总结。

  情况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廊坊市委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汪国会】

  刚才,市水务局宗万明副局长就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就不再进行现场解答提问了。最后,对各位媒体朋友莅临新闻发布会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今后多关注、关心、关爱廊坊的水务工作,特别是关心规范水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新闻发布会,水务局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