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李红伟 摄
长城网张家口4月28日讯(记者李红伟通讯员郭静娴)4月28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环保局联合召开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张家口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赵强就我市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刚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问题。实录如下:
张家口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赵强。李红伟 摄
张家口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赵强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环保局,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我市环保事业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首先向大家介绍本次污染源普查的背景和意义。本次污染源普查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每10年开展一次。2007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普查成果为“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制定和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生活源、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亟需对其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当前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张家口市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环境统计数据平台,摸清各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本底,有利于我们准确判断环境形势,完善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的制度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背后的资源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兴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普查工作的目标和对象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我市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环境统计数据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对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我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三、普查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就是指针对污染源普查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方法、技术手段、工作步骤等工作途径。下面我介绍一下各类污染源普查的技术路线:
工业污染源普查:采取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按国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农业污染源普查: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采取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生活污染源普查:需要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移动源普查: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工作步骤
本次普查分为2017年前期准备、2018年全面普查和2019年总结发布三个阶段。
2017年我市市县两级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18年我市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一是夯实普查基础(三月初到六月底完成)。编制方案、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培训、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购置数据采集设备。二是清查建库(上半年完成)。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建立固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生活源锅炉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单;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和行业抽样监测;细化完善,确定普查分区。三是入户调查(8月至10月进行)。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和排放设施信息、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及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况等数据信息。四是数据审核汇总(11月至12月底)。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汇总,形成县、市二级污染源汇总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形成系列普查成果、发布普查公报、进行总结表彰。
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排污企业和单位全力配合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广泛参与,才能取得良好成效。恳请大家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本次普查工作中来,谢谢!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刚。李红伟 摄
问题一:从您给出的此次污染源普查时间节点看,确实是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如何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李晓刚:为扎扎实实把普查工作落实到位,我市制定了六项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工作。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要夯实工作基础,科学制定普查方案等,指导区县做好调查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试点,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普查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逐项分解到各成员单位。三要搞好入户调查。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手段。四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五要加强培训,推动形成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普查人员队伍。六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各项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
问题二:我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李晓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普查人员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改正其填报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实、不完整的内容。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入户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普查对象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按照国家规定,严厉惩处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开展调查等违法行为。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三: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员如何组成?普查如何实现全覆盖?
李晓刚:在污染源普查中,普查员主要负责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入户调查并配合开展质量审核、档案整理等工作,是政府和普查对象之间的纽带,其工作是污染源普查最重要、最基础的环节,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决策依据的可靠性。组建一支素质业务能力强的普查员队伍尤为重要。普查机构采取公开招聘、推荐、自荐等方式来选聘普查员。普查员的组成:一是基层环保网格员,具有熟悉业务、人脉资源丰富等特点(熟悉各自网格区域界限、网格区域污染源分布、网格区域人员基本情况、有一定的环保业务基础,有一定的开展宣教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可以结合普查向普查对象宣传好普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担任污染源普查员的优选对象。二是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聘用普查员,参加普查办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普查员证。期间还要对普查员通过访谈、电话、面谈进行考核,确保普查员普查数据的真实有效。
全面普查就像人口普查,普查辖区内所有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并汇集各个部门的数据,入户清查进行摸排,去粗存真,查漏补缺。实现普查全覆盖。
问题四:到目前为止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李晓刚: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此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7年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截止目前,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前期准备工作:
1、市政府成立了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19个区县政府全部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2、编制并印发了《张家口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3、现已开展了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伴生放射性矿清查工作,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