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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唐山市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占兴 张立平 
2018-04-28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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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28日讯(吴占兴 张立平)为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顺应建设工程和绿色建材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供给能力充足,预拌砂浆产品品种完全满足各类砂浆用量需求的情况下,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今年3月发布了进一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凡在唐山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日前,为全面促进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措施落地,并与预拌砂浆企业产品对接,全程监控在建工程项目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管控砂浆供应来源,保证在推进禁现的同时,为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质量合格的预拌砂浆产品,并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配合做好禁现监督管理,唐山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于4月27日组织召开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与在建工程项目对接会。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唐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唐山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唐山市乡镇建材管理服务处、中国建材联合会砂浆分会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分别就预拌砂浆配套政策文件、备案管理要求、如何做好禁现砂浆质量监督、处罚整改规定、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和施工进场有哪些要求及如何生产优质预拌砂浆和采取哪些措施控制推广应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关键控制措施。同时强调,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拌砂浆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查验预拌砂浆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试、产品备案等文件,并作为工程竣工的检查资料。

  同时,为了将禁现要求落实到位,确保不反弹、不偏差、落得下、接得住,市建材协会制定了做好预拌砂浆使用信息确认和会员单位自律管理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对包括预拌砂浆技术研发、生产、经营、运输、使用、配套装备和原材料供应及建设工程施工或相关单位等会员单位列入砂浆供应合同确认和使用情况登记的企业范围。规定了列入砂浆供应合同确认和使用情况登记企业的备案要求、生产企业砂浆供应合同确认和使用情况登记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砂浆使用确认要求、合同确认、公示和产品使用情况汇总通报的管理和与“禁现”相配套的实施日期。会上,参加会议的13家预拌砂浆、特种砂浆及运输、配套装备企业签署了落实“禁现”主体责任的自律承诺书。承诺在生产制造的原材料供应和使用环节,仅使用满足标准要求且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散装水泥;生产过程要清洁文明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努力建设标准化试验室,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稳定;向施工现场提供适宜的密闭砂浆移动存储搅拌罐,做好售后技术指导和服务,保证现场施工质量;落实环保治理法规和政府规定,配合施工现场的防尘治理,做到设施合理布局,储运使用不扬尘;不搞低价竞争,不搞垄断经营;按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通知要求,每月向协会自愿、及时、主动申报与建设工程单位所签供应合同,定期将每月供应量和工地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支持协会对相关合同和产品使用情况进行确认,统一监控质量成本和产品使用状况;配合建设、设计、造价、审图、施工、验收、监理等部门,积极推进唐山市预拌砂浆配套技术升级;接受省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生产备案和省市住建材料产品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悉,唐山市经河北省生产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产能及预拌砂浆产品投产企业供给能力已达到465万吨/年。而唐山市2017年砂浆产品需求总量仅为100万吨左右。以唐山盾石干粉建材公司和唐山世程干粉砂浆公司为代表的较大型骨干企业的产品除了满足唐山市建设工程市场需要之外,还是北京、天津市场的重要供应商,市场份额达15%以上,产质量也得到了稳步提升。全面“禁现”措施实施后,将从根本上消除现场搅拌时的灰砂扬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5月1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责任编辑: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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