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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全省第一位 沧州市前三个月市场主体净增1.12万户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龚磊 徐亮 
2018-05-02 20: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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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徐亮 摄  

  长城网沧州5月2日讯(记者 龚磊 徐亮)日前,省工商局公布最新市场主体数据,截至3月底,沧州实有市场主体39.21万户,净增1.12万户,完成全年目标的27.33%,净增目标完成率居全省第一位;实有企业10.90万户,净增0.48万户,完成全年目标的36.40%,企业净增目标完成率居全省第三位。

  据了解,该市行政审批局自2017年4月27日挂牌以来,坚持以“把沧州打造成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效最显著的政策洼地”为目标,持续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

  今年,为深入推进“双创双服”活动,该市行政审批局围绕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大力支持“双创”和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完善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制定了《关于落实“双创双服”促进内资市场主体培育的十七条措施》,以“照后减证”为重点,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的登记、备案类涉企证照,继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在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方面,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信息申报制。由申请人提交住所证明改为提交申报信息表,申请人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此外,该市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对于涉及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予以登记。对于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住所条件,在“一址多照”基础上,县(市、区)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可以指定一处或多处集中办公区域作为集中登记地,由集中登记地管理者或经营者统一报备住所(经营场所),集中登记地内可以按照工位注册主体。同时,引导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或开设网店开展经营。

  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上,支持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股权出资、合并或分立、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升级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支持开展连锁经营,只要制定连锁规划,拟设总店、配送中心和三个以上门店的企业,名称中即可使用“连锁”字样。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登记手续,不再要求先设立连锁总店,再建立分店,可以同时申报总店和分店登记,由总部统一办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放宽集团登记条件,对于母公司注册地在沧州,三地子公司数量达到3家(母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即可申请集团登记。

  同时,沧州市还为注册登记开通绿色通道,对退役军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实行优先服务。各县(市、区)在推行“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零障碍服务”工作,做到事前专门政策指导、事中提升审批效能,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申办新型市场主体,主要申请材料具备,次要材料缺失或有误的,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先予以受理审查,“边办理、边补正”,材料补正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

关键词:市场主体,沧州责任编辑: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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