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4日讯(记者 刘澜澜)近日,共青团河北省委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全文如下:
共青团河北省委
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
决 定
2017年,全省各级团组织以及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全会精神,奋发作为,开阔创新,把握青年脉搏,努力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扎实推进河北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开创全省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河北共青团系统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浓厚创先争优的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在综合差额评选及年度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团省委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无极县无极镇团委等11个基层团组织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石家庄市赵县赵州镇团委等86个基层团组织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电缆运检室团支部等11个基层团组织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石家庄市井陉县国家税务局团支部等90个基层团组织2017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张晓佩等136名同志2017年度“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曹赤等104名同志2017年度“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这次表彰的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是全省基层团组织的先进典型。他们紧紧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自觉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创新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现了新时代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的崭新面貌,是全省广大基层团组织学习的榜样。
这次表彰的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广大团干部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各项教育实践中成效突出,他们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埋头苦干、锐意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广大团员青年的信赖和拥护,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是全省广大团干部学习的榜样。
这次表彰的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是广大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努力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他们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各自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提高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