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11日讯(记者 骆梓炫)5月11日,廊坊市纪检监察网站发布消息:经查,马晓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和管理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保管,设立账外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鉴于马晓衡能够主动交待自己违纪问题,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并主动上交违纪资金,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2018年2月11日,经中共廊坊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晓衡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