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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路娟 郑光昊 
2018-05-15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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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路娟 郑光昊)近日,河北省住建厅根据《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0年实现乡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建设管理全覆盖。

  根据方案,2018年,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组织一批村庄规划编制,完善乡村规划体系;进一步落实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2019年,基本完成保留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所有县(市、区)落实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2020年,应编制规划的行政村全部编制完成规划,达到乡村规划编制全覆盖、乡村建设管理全覆盖。

  科学制定编制计划。各地城乡规划部门要对当地乡村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本地行政村是否需要编制村庄规划、是否有村庄规划、是否审批等情况,逐村进行登记,建立乡村规划编制台账。根据当地乡村规划编制的实际,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下,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每年完成乡村规划编制任务,将编制任务落实到每个村庄,尽快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

  因地制宜编制乡村规划。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建设活动比较多的行政村,编制内容全面的村庄规划。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村庄等特色村庄在此基础上,依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内容。暂时没有条件的,可以乡、镇域或片区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分散型或规模较小的村庄可以只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经批准后也可以作为村庄规划。

  提高乡村规划编制质量。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增强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不断提高乡村规划水平。编制乡村规划要坚持简化、管用、抓住主要问题的原则,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主,注重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和文化保护等风貌控制,突出地域特色,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专家指导、规划成果抽查制度,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要对本地当年完成的全部乡村规划成果组织审查、市城乡规划局随机抽查当地当年所编乡村规划成果不低于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随机抽查各地当年所编乡村规划成果不低于10%。

  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各地城乡规划部门应指导规划编制单位通过进村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乡村实际和农民群众需求。在乡村规划编制和审批等各个环节,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广泛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全程参与,尊重村委会决议和村民意见,使群众看得见、看得懂规划。各地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通过专家指导、试点示范等工作,有效指导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乡村规划编制试点示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严格履行乡村规划审批程序。乡村规划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经批准的乡村规划,不得擅自进行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要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严格实施乡村规划,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做到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全覆盖。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创新乡村规划监管手段,积极推进乡村规划信息化,建立和完善村镇规划实施遥感监测体系,不断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关键词:乡村规划,三年行动,乡村管理责任编辑: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