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石磊 记者张雅鑫)唐山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以GDP论政绩、建设生态文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通过加强财政资金征收、使用、监管,促进了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配置。
依法征收,发挥税收杠杆和调节作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通过开展信息治税、综合治税、加大非税稽查力度等硬措施,加强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税、水资源税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征收,有效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
合规使用,保障重点生态项目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整合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各项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016年以来,唐山市本级拨付征地安置补助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90.7亿元,保障了被征地农民权益。统筹安排资金11.66亿元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整治、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新能源汽车推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同时,千方百计筹集、整合资金,统筹安排、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2016年以来,市本级对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共安排重点项目资金和人员、运转经费12.3亿元,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加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化解过剩产能等生态文明资金监管,组织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生态文明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和项目“双覆盖”,使自然资源资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