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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张养浩故居为何不在保护名录?信息公开才能澄清问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勤余 
2018-06-13 1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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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养浩雕像。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是元代诗人张养浩为世人留下的千古名句。一位在文学史上声名显赫的大诗人的故居,理应受到政府的保护。可近日有媒体报道,位于济南的张养浩故居遗址被规划建住宅。而济南规划局回应称,由于遗址不在文物保护名录内,只能尽力保留。

  初闻此新闻,难免让人感觉诧异。建造住宅固然关乎民生,但此举是否定要建立在破坏文物的基础上,值得商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张养浩研究学者马继业认为,张养浩故居该不该被改建为住宅,“最根本的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一种冲突和衡量。”

  这样说来,关于这一问题,似乎已经没有继续追究的必要。张养浩的故居应该得到保护,建造住宅的行为应该被批评,结论大抵如此。可是,细看该新闻报道,心中却有几分疑惑,愿在此一吐为快,亦与诸君共同讨论。

  首先,济南规划局称,张养浩故居遗址不在文物保护名录内。难道说,有关部门不知晓张养浩故居的文化价值,不重视文物的保护工作?然而,通过搜索引擎可知,在济南日报刊登的一篇名为《济南张养浩墓公园草木繁盛 修缮保护持续投入让传统文化枝繁叶茂》的报道中写道,“1992年6月,张养浩墓被山东省政府公布并立碑,列为山东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可见,政府并未对文物视而不见。

  既然张养浩墓地是文物保护单位,那么张养浩故居遗址为何不被保护?这是否意味着张养浩墓的文化价值高于张养浩故居?我不敢妄言,在此,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早日公开信息,说明文物保护名录的划分规则和标准。张养浩故居遗址到底应不应该被保护,应该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专家的判断可能比张养浩后人的发言更具说服力。

  其次,新闻采访中谈到,“整个片区土地还属于柳云社区集体所有”。在济南日报的报道中也提到,张养浩墓公园得到了“柳云社区近三十年来的持续保护,经过三次大规模修缮和专业绿化队的日日巡查维护,才有了现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张养浩墓、公园以及故居遗址的存在,得益于张养浩后人的维持和养护。宣扬和传承先人的文化精神,固然值得赞扬,但其中复杂的关系却让人感到一头雾水。张养浩文物保护工作,究竟是由民间自行开发,还是在政府的委托下进行?保护张养浩文物,谁说了算?目前所知的信息仍然偏少。

  最后,据济南市规划局党委副书记牛长春介绍,“项目安置房的总平面和户型都已经公示过了”,“规划部门不会碰这个红线(即文物保护名录)”。他还表示,会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安排和张养浩历史文化遗产相关的商业销售。此举无疑是考虑到各方诉求后的折中之法。不过,文物保护工作不是讨价还价,该保护的就不能被商业开发,可以被商业开发的也就意味着其文化价值不高。和稀泥,恐怕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总而言之,张养浩文化遗产,不仅事关张养浩后人、宗族,更是中国人的珍贵财富。因此,张养浩故居遗址是否应该得到保护,得到怎样的保护,不能沦为张养浩后人和规划局之间的冲突,而应该得到相关部门尤其是专家的明确说明和解释。众所周知,中国地大物博、疆域辽阔,将文物保护的工作统统交由政府完成并不现实。因此,发动社会力量,尤其是民间组织的能力,共同为文物保护工作添砖加瓦很有必要。当然,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科学、有序的规划之上。(李勤余)

关键词:张养浩故居,保护名录,信息公开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