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保定6月14日讯(李艮春 刘鑫鹏)6月14日,保定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工作方案》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要求,该市全面放开放宽人才和重点群体落户条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全面放开了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含中专、中技学历)、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大力吸引人才落户。
对于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含中专、中技学历)、留学归国人员等凭相关学历、职称、技术等证书、证明等,可以在保定市区、县级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雄安新区周边地区和涿州市除外)申请办理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同时办理随迁。其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自寻落户地址或落户派出所社区公共户口,实现了人才落户“零门槛”。同时,保定市还进一步放宽了重点群体落户条件。
其中,在市区(包括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满城区)就业居住的重点群体,分以下情况办理:
(1)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凭居住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同时办理随迁。
(2)新生代农民工(指1980年以后出生且具有初、高中以上学历,户口在农村地区且长期居住于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群),可根据本人意愿,凭户口簿及身份证、初(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及从事二、三产业的证明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同时办理随迁。
(3)退役的复转军人,可根据本人意愿,凭户口簿及身份证、退役证件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同时办理随迁。
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雄安新区周边地区和涿州市除外)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