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长江南岸的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近1/4面积被工业园区侵占,湿地生态被严重破坏。在中央环保督察以及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指出问题后,石柱县不是下大力气推动整改,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撤销、调整自然保护区上,令人扼腕。
挖掘机正在拆除水磨溪河道内的夯土挡墙。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好长一个时期以来,“难抑发展冲动”,是很多基层政府的一个通病,有的“讳疾忌医”甚至发展成了“玩症”。重庆石柱县,工业园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区屡屡“打架”,其“病程”就显现了这种特点。
2011年,在没有拿到征地批准等文件的情况下,石柱启动工业园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工作,“筑巢引凤”。在2013年,水磨溪湿地已经纳入重庆市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名录的情况下,石柱县不仅没有采取实质性措施整改,反而继续工业园建设,与13家企业签约,有3家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开始入驻。
更不可思议的是,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和2017年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均要求石柱县认真整改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重庆市环保、林业等部门也多次要求石柱县切实加大督察整改力度。
面对问题,石柱县想到的,是希望通过调整保护区规划来解决。也就是以保护区的“瘦身”给工业园“增肥”。以牺牲长远的生态环境,来换取暂时的政绩,这是典型的饮鸩止渴。
保护区内,大片的土地被推平,土壤裸露出来。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现在,面对生态环境部约谈,石柱已经启动拆除工作。石柱县县长左军表示,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严肃整改,全面彻底解决问题。目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停止。
轰轰烈烈的工业园建设,说上马就上马,说关停止就停止,一切手续都可以不要,因为,政府的事好办,没有手续,项目照上。在较长一段时期,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这是许多基层政府惯用的伎俩。
就当地这个工业园建设的过程看,不外乎三点,其一,重大错误决策在先(绝非决策失误);其二,未批先建之下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其三,知错不愿改,甚至在上级环保督察的高压面前,还侥幸以“瘦身”保护区的歪招,保全工业园的“增肥”,真是荒唐至极。
若不是中央环保督察紧盯不放,使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能否就此善罢甘休也未可知。老话说,“不见棺材不掉泪”,这话用在这儿,我看合适。
建工业园要花28亿,拆除工业园要花多少钱,修复当地已遭破坏的生态环境要花多少钱,因政府毁约清除已入驻工业园或已签约的企业,要花多少钱。除了这些有形的损失,修复因行政违法失去的政府公信力的成本,是无法用钱来计算的。
用“损失惨重”来形容石柱县湿地被严重破坏的后果,一点也不过分。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风暴再起,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涉及此次第一批“回头看”全部省份,令人触目惊心。
对于石柱县湿地被严重破坏事件,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给出的结论是“性质十分恶劣”。“一条道走到黑”的不思悔改,是性质更恶劣的虚假整改,理当受到更严厉的责任追究。那么谁敢为此担责?这是接下来舆论要追问的。
从报道看,石柱县已经完成了初步善后,该县长左军称,当地已给予2名相关干部行政警告处分、1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正在进一步清理核查有关责任。
新闻未披露被处理者的职务及姓名,但据我判断,他们也许只是某个部门的干部,处理最重的也只是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不客气地说,这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更重要的是,这根本就没有击中问题的“靶心”。
报道称,工业园投资28亿,它和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达到5045亩,占到保护区近1/4,时间跨度长达10年。建设这么大体量的工业园,不是一件小事,它在建设之前,必须取得立项、规划、土地、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
这显然不是几个一般干部的能力所能办得到的。现在,3人受到政纪、党纪处分,3人被约谈。这样处理,难有“丢卒保车”、“让人背锅”之嫌,也显失公平。
工业园在质疑声中,强势“攻陷”保护区,留下了有形无形的“疮痍”和“狼藉”。一个被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承认的湿地自然保护区,都不能依法得到有效保护,且长达10年之久,这在加强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是一个恶例。
对此,整改应包含更多的内容,而最不该被忽视的,是厘清事件背后的责任边界,以工业园立项决策为起点,逐个环节溯责追责。唯如此,才能令人信服。(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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