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成都商报》报道,成都的周先生年初发现自己收不到银行的通知短信以及一些软件的验证码短信。辗转找到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后,才被告知,因为多次向12321举报垃圾短信,他的手机号被服务商拉入了黑名单,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报道称,被拉黑的还不止周先生一人。
每天被垃圾短信骚扰,是几乎每个人都遭遇过的事情。但是没有多少人能像周先生一样,勇于维护自己不受垃圾短信骚扰的权利,采取多次举报等维权行动。这不仅是周先生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实际上也是在保护其他人的权益。我们应当向周先生致敬。
而最应该感谢周先生的应当是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因为向公民发送垃圾短信,已经是违法之举。《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对于发送大量垃圾短信的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等于是每天都在违法。一旦被民众集中举报,就会面临法律惩戒。
但是,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非但不感谢周先生,反而公然拉黑,并且强行要求周先生保证不再举报,这已经是对周先生正常信息获取权利的进一步侵害,堪称错上加错。
而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之所以胆子如此大,无非是两点。第一,像周先生这样较真的用户不多,枪打出头鸟,拉黑周先生几个人相对容易。第二,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长期这么做,也没遇到太大的阻力,可见相关日常监管也不到位,助长了其嚣张气焰。
垃圾短信大行其道,无非是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条。工信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受理垃圾短信举报逾5万件,营销类占74.8%。涉嫌违法类占比为25.2%,主要涉及欺诈、非法经营活动等。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10月报道称,群发一条垃圾短信收费仅仅为6分钱,委托方付出成本不高。通过106等短信群发通道推送的广告短信,实际资费仅为3分钱左右;而广告短信群发企业收取广告主每条短信的费用则为5分钱以上,中间至少有2分钱利差。一家小型的广告短信群发企业月发1000万条短信,每月获利不少于20万元,而移动公司则从中直接获利30万元左右。
从中可以看出,在这条利益链中,委托垃圾短信发送方、垃圾短信发送服务商甚至某些运营商,都能从中获利,而用户唯一的维权渠道,就是通过12321举报。
用户维护自身不受垃圾短信的权益,代价如此高昂,报道中,一位网友也告诫:“谨慎使用12321的短信举报功能。”这是勇于维权而遭遇更多不公待遇的用户的悲哀,是全体民众保障自身权益却缺乏有力支撑的悲哀,也是我们相关法律环境不尽如人意的悲哀。
作为也经常收到各类垃圾短信的用户,我衷心希望,首先,有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这一事件,对于涉事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予以重处,垃圾短信满天飞,监管不能装睡。其次,未来用户面对垃圾短信,能够获得更多有力的法律保障,相关部门对于垃圾短信的源头治理能进一步强化。唯有如此,类似于周先生这样的遭遇才会越来越少,我们收到的垃圾短信才会越来越少。(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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