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山西晋中榆次大学城出租车围堵滴滴车辆引发关注。22日夜间,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发文称,被围堵车辆在滴滴平台注册,而该平台未在太原市、晋中市依法取得运营许可,属非法运营。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违法运营的网约车,应及时举报,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擅自围堵、拦截。24日,榆次警方通报称:鉴于郭家堡派出所当日值班副所长齐某某的不当言行,决定对其停止职务,接受调查。
出租车围堵网约车,这事不止在一个城市发生过。放在两三年前,甚至都算不上“新闻”。此事之所以引发关注,可能是因为一开始讹传的“滴滴司机拉孕妇去医院遭出租车司机围堵,不顾孕妇死活”。虽然之后当地交管部门辟谣了这一说法,认定涉事车辆是非法运营,但无欺事实是,确实有出租车围堵了滴滴运营车辆。
应该承认,网约车合法化虽然已经两年,但一些地方对网约车的准入,设置了严格的门槛与管理细则。滴滴没有拿到晋中市的准入牌照,依此标准,却属“非法运营”——尽管,这存在较大争议。现在的问题是,出来“执法”的不是当地交管部门,而是出租车司机,但后者并没有交通执法权。一群出租车司机围堵网约车,把自己当成拥有执法权的交管部门,俨然一副“地头蛇”派头。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到,围堵行为严重扰乱了榆次大学城的交通秩序,而且造成了对乘客的惊吓,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治安违法。但在晋中交管部门的通报措辞中,我们只见“滴滴与平台司机非法运营”,而没有看到,该怎么处罚围堵网约车的出租车司机。甚至,通报所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违法运营的网约车,应及时举报”也让人读出骄纵的意味。
晋中交管部门在这次围堵事件中,对网约车与出租车的执法上,显然没有一碗水端平。但一个好的裁判员,应该公平执法。涉事出租车擅自围堵、拦截网约车,当地交管部门应该拿出让公众信服的态度。
事实上,在事发地晋中榆次大学城,出租车非法营运的问题非常普遍。在相关新闻跟帖区,充斥着大学城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漫天要价、态度恶劣的反馈,这与我当年在太原上学时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检索相关新闻,亦可看到不少类似“榆次大学城黑车猖獗”、“榆次大学城出行遭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的新闻。那么,当地交管部门是否严格依法治理了当地出租车非法营运乱象?
不管是网约车,还是出租车,都是城市居民重要的出行工具,哪怕是竞争,也该是良性竞争,而不是某一方自我赋权,以“黑社会”的方式打压另一方。交管部门的执法,更应该把握公平的尺度,不厚此薄彼,一碗水端平。
网约车的出现,提升了社会资源利用率,也解决了不少居民的出行痛点,地方政府在依法监管的同时,应本着审慎包容的态度,促进网约车的良性发展。(王言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