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预案提出,重要堤防、闸涵、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预案强调了预防和预警机制。要求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当河道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要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时内报到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要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在每日6时前向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重要堤防、闸涵等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堤防、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
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要按照调度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向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局部一般性灾情要在2小时内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核实上报,范围大、致灾严重的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跟踪核实上报实时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