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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启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纳入“黑名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李相伯 
2018-07-05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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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7月5日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 通讯员 费彬)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自7月2日至8月3日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重点检查九个方面内容

  经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二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六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八是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九是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纳入“黑名单”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地采取集中执法的方式,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以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用人单位,将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拖欠工资达到列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将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劳动保障,专项检查,人社责任编辑:张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