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星粉丝看来,机场是最好和偶像互动的地方,不仅离得近,而且成本低,还可以亲手送上礼物。然而,这种近距离接触,也带来延误航班、扰乱机场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等问题。近年来,类似“粉丝接送机致航班延误”“粉丝机闹”的新闻屡见不鲜。有媒体披露,首都机场T3航站楼2017年有记录的粉丝警情就达20起,粉丝规模都在50人以上,今年有记录的粉丝警情已达7起。(7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为一名韩国艺人的“粉丝”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接机。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所谓权利,并不是漫无边界的自由,最起码,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权利行使。为了机场追星、达成自己的心愿,粉丝们“没验登机牌就直接冲进安检口”“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失控冲下了飞机”,这些大闹机场的过激行为,既然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的,依照刑法“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看上去,这些处罚也不算轻了,问题是,从公开报道的信息看,尽管一些“机场追星”后果颇为严重,却还没有粉丝被追究的先例。
不仅如此,根据今年“五一”施行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等9种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在一年内无法乘坐民用航空器,但从目前公布了两批“严重失信人名单”看,似乎也未见机场追星上“黑榜”的记录。
民航局发布《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
从机场方面和航空公司的角度看,“机场追星”行为尽管不利于管理,却更事关商业利益。因为粉丝追星而施以惩戒,得罪了明星和粉丝,很可能失去一块利益蛋糕。而明星航班信息的泄露,涉及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轻则侵权,重则犯罪,认真依法追究的话,从粉丝追星产业到购票系统、销售商与保险商、机场值机柜台,以及安检和登机口检票等环节,都有泄露信息之嫌,牵涉如此之广,执法者的板子落下来,难免有些顾忌。
然而,对于其他旅客而言,如果职能部门基于商业利益等考量,对“机场追星”乱象视而不见、高举轻放,则是对其权益的间接侵害。把法律规定的惩罚措施放置一旁,放纵的是粉丝的过激行为,戕害的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得不到执行的法规,无异于一纸空文。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提到因为近期“粉丝跟机”、“粉丝接送机致航班延误”等现象影响正常的工作及治安秩序,要对此加强管理。说一千道一万,归结到底,还是要把既有的法规落到实处,该追责的要追责,该处罚的要处罚,让粉丝们付出必要的违法成本,浇灭不合时宜的追星冲动。(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