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官网消息,6月22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市祁阳县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唐恒杰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决定逮捕。两年前的2016年5月22日,时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唐恒杰从当地一家宾馆6楼坠楼,受重伤,无生命危险。警方调查称,排除外力侵害。一年多后的2018年3月7日,永州市纪委监委对唐恒杰采取留置措施。
与众多落马贪官一样,唐恒杰主要还是栽倒在“钱”字上,据纪检部门介绍,唐恒杰收受的贿赂及贪污的赃款,全部存在一个以别人名义开的专门账户,有400多万元,这些年他不仅没有动用这笔钱,而且多出了一些钱来。原因之一便是他用的钱都在单位报账了,用不到自己的钱。这又是一个“工资基本不动”的主儿。
纪委查账发现,2011年7月至2016年8月的5年多时间里,唐恒杰将个人消费开支拿到单位报账,贪污公款100多万元。其中,他给老婆买了件109700元的貂皮大衣,在该商场开具了大量发票,分三次在单位共报出9万1千多元。
就连别人出钱邀请他出去游玩,他都要拿发票到单位再报一次。给情人办洗头卡的钱,与女性开房的钱,则以接待领导的名义报销(可真会栽赃领导),唐恒杰分明把公家的钱当成自家的钱包了。
人们的疑惑在于,这些完全属于官员个人或家庭的消费开支,拿到单位报销,为什么轻易做得到?那么多财务管理监督的制度,为什么都没有发挥作用?
此前,媒体曾有报道,为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早在2013年前后,祁阳县就出台规定,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还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为主动的事前和事中审计,有效加强一把手财务监督。
现在不少地方,都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制度,有的还煞有介事的总结出一整套经验来。但实际情况,其实很稀松。祁阳县政法委的钱,一把手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几乎不受任何制约。
这让人联想到一个“老黄历”:2002年前后,广东汕尾有个叫马红妹的女副市长,因为其一段名言而名噪一时,她说:“我是女人,我代表汕尾妇女形象,而且我经常上电视,如果穿得太差,就会给汕尾妇女脸上抹黑。我买一些衣服穿,公家难道不该报销吗?”据媒体曝光称,她是连家里用的卫生纸,也是公家报销的。
唐恒杰的“报销癖”,与将近20年前落马的马红妹,如出一辙。这很让人费解。
纪委人员分析说,“他就觉得这个东西就是我县委常委才有的,你们那些什么副书记有什么,不行!……他给了自己犯错的机会,全抓到自己手里。”
唐恒杰能够把犯错误的机会,“全抓到自己手里”,确实有其作为县委常委独断专横的一面,但制度在这个县委常委单位失灵,显然也是一种严重的“灯下黑”。
在改革的今天,不少好的反腐手段,都被写进红头文件。遗憾的是,它们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祁阳县包括规范“一把手”用权的那套制度,至少在政法委,就成了一只纸老虎。当年报道时所说“有效加强一把手财务监督”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的。
在各级强力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这种花公家钱,如掏自己腰包一样的半公开化的贪腐行为,何以能逃过看似严密的制度笼子?哪些人在其中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值得反思。
唐恒杰落马,归因仍是“不收敛、不收手”,目前已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也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但是,让唐恒杰“不收敛、不收手”,能够轻易把公家的钱装进自己口袋的政治生态土壤还在。
如何净化当地这个土壤,是公众对唐恒杰“腐败剧”之后“续集”的期待。(常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