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7月27日讯(记者 郑佳洵 闫思宇)《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记者 李文鹏 摄
当前,河北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虽然近年来企业技术创新取得很大成效,但与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京津等周边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强、动力不足、资源不优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加强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意义显得尤为重大。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表示,“作为河北第一部专门规范企业技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既跟进吸收了国家最新的政策措施,又总结归纳了河北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亮点突出,针对性强,贴合河北企业创新发展实际。”
《条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起草,2017年11月29日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2018年3月27日提交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初审。经过反复修改,《条例》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9月1日起施行,为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共44条,分为5章,分别是总则、引导与激励、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引导与激励、服务与保障是本条例的重中之重。《条例》立足“促进”,扣准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和难点,从产业政策的高度和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强化政府应当发挥的引导、激励、服务、保障作用。横向包括了产品质量、品牌培育、军民融合、产学研融合、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活动,纵向包括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市场化推广的整个过程,涵盖了企业技术创新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存在的短板和关键环节。
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和释放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效率。《条例》围绕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从促进的角度完善政府引导和激励功能,突出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主体地位。
深入推进创新资源融合发展。加强创新资源融合发展是打通企业创新链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有助于整合不同主体、不同区域、不同环节的优势资源,实现创新要素最佳组合,推动技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注重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当前,人才问题仍然是制约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牢固树立“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的理念,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创新人才,十分紧迫,也极为重要。《条例》以此为出发点,完善人才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向企业聚集。
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和保障功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质上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良好创新环境是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全社会创新创业最深厚的土壤,合理有效的政府服务、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崇尚创新的文化导向有助于推动更多的企业投身创新。《条例》立足抓住关键点,打通关节点,完善政府服务效能,强化政府保障功能,注重树立创新导向。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段润保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广泛宣传普及。对《条例》的深入理解,是得以遵守和执行的基础。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和开辟专栏,并会同科技、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系统内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层层传达贯彻《条例》精神,全面理解《条例》的内涵和要求,推动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同时,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列为今后我厅开展的“金色阳光法律服务行动”重要内容,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解读,引领企业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内生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条例》的实施。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条例》实施。《条例》明确了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但部分具体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深化,明晰操作办法。接下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条例》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一方面查遗补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另一方面及时更新,废止或修订与《条例》相抵触或不相适应的规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培育建设了6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定。下一步,将以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为重点,依托产业链部署技术链、依托技术链部署创新链,打造一批河北的“杀手锏”产品。大力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面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小微企业依托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力争尽快突破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严格贯彻执行,确保法律落地。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法律才能彰显价值和权威。为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严厉打击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确保《条例》落实到位,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