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公安交管2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时间表
18类车驾管业务凭身份证一证办理
7月30日,从省交管局获悉,我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快落实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并明确了实施时间表。据介绍,全省7月底前实现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改革窗口服务
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申请材料减免。石家庄、廊坊、保定已于7月20日前实现身份证明免予复印,我省其他8市将于8月20日前实现身份证明免予复印;全省7月底前实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免提交车辆购置税凭证,免提交医院体检证明;按照全国改革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逐步取消车船税凭证、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等凭证。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石家庄、廊坊、保定于7月底前,其他8市于9月1日前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缴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同时实现机动车登记“通道式”查验和机动车PDA智能查验。
拓展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
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我省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等131项交管业务网上办理,通过7月27日系统升级在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交管业务基础上,新增申领免检标志交管网上办理业务。
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全省9月1日启动推行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延伸下放业务
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石家庄、廊坊、保定于7月底,其他8市于9月1日启动推行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石家庄、廊坊、保定于7月底,其他8市于9月1日启动推行由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石家庄、廊坊、保定于7月底,其他8市于9月1日启动推行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全省9月1日启动推行“警保联动”机制,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事故。
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省内居民9月1日起持身份证可在全省范围内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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