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了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8月7日新华社)
这是半个多月来,公众最为翘首以待的一条新闻。在此之前,长生生物虽然在资本和法律两个战场上受到暴击,不仅公司股价暴跌,市值蒸发上百亿元,并面临被强制退市的可能,包括董事长高俊芳在内的十多位高管也被警方一锅端,集体刑拘。但相比这些,公众其实更关心疫苗本身,而现在,国务院调查组公布的调查进展部分回应了舆论的这种关切。
但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据调查组介绍,长生公司从2014年4月起,便开始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存在有的批次混入过期原液、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部分批次向后标示生产日期等一连串问题。虽说目前召回工作已经在进行中,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年4月发布的狂犬病报告,狂犬病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但“2014年4月起”这个日期还是看的人辣眼。
为什么长生公司能够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违法违规,却始终没有被监管部门查处,得到应有的惩戒?要知道,早在两年前,长生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就曾被发现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但直到此次疫苗造假事发,吉林食药监管局才“顺手”对当年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背后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甚至权钱交易等问题,同样需要一查到底。因为正是在这三年里,长生生物在狂犬病疫苗领域攻城略地,一跃而成为国内第二大狂犬病疫苗供应商。可以说,正是当初种下的因,才结出了今日之恶果,而需要对此负责的,难道仅仅是长生公司一家吗?
事实上,这一次疫苗事件的爆发,同样具有某种偶然性。要不是内部员工实名举报企业存在疫苗生产造假,要不是自媒体的那篇《疫苗之王》点燃舆论场,引发高层震怒,做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这样异常严厉的批示,长春长生公司或许依然能够“长生长春”。即便被罚,也不过是照着“没收库存186支疫苗,罚款300万元”的老剧本重新再演一遍。然后太阳照常升起,该造的假继续造,该赚的黑心钱继续赚,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好在偶然的背后是必然。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名义上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但现实中,国产疫苗的问题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长生公司开始造假的4年前,山西就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贴签疫苗事件”——近百名儿童因为注射问题疫苗致死致残。遗憾的是,这起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疫苗事件”,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当地官方严肃对待。从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仅仅持续了15分钟便草草收场,到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等实锤问题官员被“保护性退休”,无不预示着这事最终将不了了之。难怪最早揭露该黑幕的著名记者王克勤,数年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山西疫苗案不了了之,山东及全国必出问题!”结果一语成谶,令人扼腕唏嘘。
试想:要是当年能够认真对待山西的疫苗事件,严肃处理,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或许就不会有今天的长春长生事件。毕竟马克思说过:“一切历史事实与人物都出现两次,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但在疫苗事件上,哪一次都让人笑不出来,而只会泪流满面。(王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