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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河北诸多优惠政策惠及贫困家庭学生 从幼儿园到高校......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吴云欢 
2018-08-08 2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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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助金、“两免一补”、完善助学贷款制度,日前,河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发布一系列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诸多优惠政策惠及贫困家庭学生,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谁能享受政策?如何享受政策?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资料图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可申请资助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该《细则》明确,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达到河北省三类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与本县(市、区)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的教育部门所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大体相当,具体上限由市、县(市、区)合理确定,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普通大众能够接受。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纳入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资助标准

  原则上为每生每年500-1000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资助比例一般为10%左右。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比例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确保困难儿童得到资助。

  资金保障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负责筹措落实。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原则上不发放给儿童家长。

  申请事项

  学前教育资助原则上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资助资金按学期(或按月)减免。

  每年9月开园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对虚报在园儿童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资料图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义务教育:暖心!快来看河北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其中对“谁能享受政策”“如何享受政策”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什么是“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包括范围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是指在我省就读的城市区和农村(含县镇、市辖区所属农村和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包括初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小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采取直接免除方式,民办学校不得“先收后返”。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落实学校生均取暖公用经费85元,不足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优先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由各级财政按照基准定额、学生人数和分担比例足额予以落实,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生均取暖公用经费、寄宿生补助标准和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生人数予以补助,民办学校开学前要公布本校实际收费标准,按照补助标准直接减少学生相关收费,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民办学校对相应减少收费的学生名单、项目、金额和签字表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免费教科书推行循环使用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省规定的配套辅助学习资源和地方课程教材以及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学生字典,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不属学生个人所有。

  免费教科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育部分)》、省规定的配套辅助学习资源,在各地教科书选用的基础上,由省级集中采购,免费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省确定的地方课程教材由省级财政负担,免费发放给学生。

  其中,纳入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和《体育与健康》。省确定的地方课程教材纳入循环教科书使用范围。

  开学后,学校要及时将免费教科书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对因年龄、转学等原因暂未注册学籍且开学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应免费提供教科书。如征订数量多于实际在校生人数的免费教科书不得纳入结算范围,也不得由学生负担,应及时退还供应商。学前班学生等用书不纳入免费提供范围。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按学期发放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经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从2017年开始,将6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比例从占在校寄宿生的26%提高到30%,其他县(市、区)维持23%不变,全省平均资助比例达到26%左右。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资助资金可采取打入银行卡和发放现金等形式,确保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有关学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申请,学生需提交《河北省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建档立卡、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城乡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村或街道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等。

资料图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高校: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诸多优惠政策惠及贫困家庭学生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畅通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对在河北省所属公办高校就读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高校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5000元。

  完善助学贷款、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高校每年从事业收入(学费)中按规定5%比例足额提取、足额使用资助经费,用于校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的支出,确保每个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此外,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在入学前,可在当地毕业高中申请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用于高校困难新生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助学贷款本金实行补偿或代偿。省属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每生每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河北省出台《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河北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实行高中、大学教育,同时给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其中,公办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享受国家助学金

  此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资助时限,一般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扶贫对象退出后,仍可享受扶持政策至本学段学习结束。国家和我省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申请事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有关学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建档立卡学生提出的申请,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存档备查。每年10月15日前,技工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标准和资助形式等情况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其他学校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评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为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要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脱贫攻坚战。学生资助既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要通过学生资助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帮助他们实现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

  切实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学生资助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

  (河北省教育厅官网、长城网、河北新闻网、济宁日报等综合)

关键词:优惠政策,贫困学生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