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标保护和培育新闻发布会现场。祖迪 摄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 祖迪) 8月16日上午,秦皇岛市商标保护和培育新闻发布会举行,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商标品牌是企业乃至一个地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平、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耀鸿、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科长李永宏,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我市商标培育和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先请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平介绍我市商标工作的有关情况。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平: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要进行发布的主题是“四项措施推进商标战略 全力打造‘秦皇岛’金字招牌”。
2018年6月14日,“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这是秦皇岛市第一件地理标志商标,也是我市商标工作的坐标点、里程碑,更是我市商标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反映着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商标更是一个地区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和内在发展动力,被喻为经济发展的“风向标”。近年来,我市商标工作以“提质增量”为目标,坚持把商标培育发展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营造商标培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大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连续三年有效注册商标年增长量超2000件,目前我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18519件,每万人拥有注册商标60.26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涉农商标3294件,服务业商标6069件,服务业商标占有效注册商标比率为32.77%,居全省各地市之首。
进入2018年,我市商标发展形势喜人,捷报频传。一是商标“增量”势头更加迅猛。1至7月份新增有效注册商标2763件,同比增长190%,比2017年全年增长数量还多244件;二是我市商标“提质”有新突破。今年2月秦皇岛兴龙轮毂有限公司“SINOLION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我市的驰名商标已达12件。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中铁山桥、兴龙轮毂等为主导的制造业商标群体,以海湾安全技术、康泰医学系统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商标群体,以骊骅淀粉、集发蔬菜等为主导的涉农商标群体,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大活力,大大提升了“秦皇岛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地理标志商标实现历史性突破。除“山海关大樱桃”之外,“卢龙甘薯”、“卢龙粉条”、“昌黎貉皮”、“祖山柴胡”4件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也已进入公告程序,预计年内我市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量将达到5件。另外,“抚宁生姜”“青龙粘豆包”“卢龙红薯干”等3件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已处于商标局待审状态中。
一、提升站位,坚持把商标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为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多年对全市商标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秦皇岛市商标发展分析报告》,为全市商标发展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基础、决策依据和发展指南,多次得到市领导的专门批示。2015年底,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秦皇岛市商标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将商标品牌战略由部门行为上升到了政府推动层面,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商标发展活力,在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推动下,市政府和部分县区政府专门制定了驰名商标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争创高知名度商标品牌的积极性,优化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宣传,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商标意识
我局一直积极倡导“营销未启,商标先行”理念,一方面广泛推行“商标同步注册机制”,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发放《商标注册提示卡》,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等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提示卡6万多份,商标咨询数量同比增加3倍以上;另一方面,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各县(区)已建立了12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初步形成了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以企业商标管理部门为依托、以专人专职为基础、以面对面形式近距离服务于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模式,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大力支持和广泛认可,进一步调动提升市场主体申报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立足职能,积极培育我市各类商标快发展、创品牌
一是建立重点商标培育储备库,实施梯次培育。我局充分利用商标名录资源,建立了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马德里商标为培育对象的秦皇岛市重点商标培育储备库,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育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行动计划》,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二是实施商标扶贫工程,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为助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先后派出专业人员760多人次,深入到山海关、卢龙、抚宁等地对大樱桃、粉条、生姜等地域产业的商标发展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打破申报瓶颈,指导其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并多次派专人带领企业赴省进京拓展地理标志商标认定渠道,有效推进了我市地理标志商标发展进程。
三是广泛开展调研和培训,全力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市局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到北戴河新区、山海关区等县区涉外企业与公司负责人、商标主管人员进行座谈,现场解疑答惑。并多次举办马德里商标培训班,推动涉外企业以商标这个知识产权利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树立秦皇岛品牌形象,使更多更好的产品能够走出国门、驰名世界。
四、严格执法,切实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
培育发展与打击侵权是商标管理工作的两大抓手。为做好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市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199件,罚没311.67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不法经营分子,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全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培育与保护力度,对重点商标实行“保姆式”全程、全方位服务,深入开展“商标兴企”与“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商标工作在快车道上高速行驶,让“秦皇岛品牌”为我市经济注入强劲的发展动力与活力。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谢谢高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耀鸿介绍“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有关情况。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耀鸿:
大家上午好!
2018年6月14日,“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标志着“山海关大樱桃”从此得到国家法律的正式保护,商标品牌价值大步提升,为我区大樱桃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再添重要砝码。“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我区乃至全市的第一件地理标志商标,它的成功注册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
山海关区大樱桃栽培至今已有30余年的历史、栽植面积1860公顷以上、主要品种20多个,具有个大、色鲜、汁液多、甜酸适度、清香可口等特定品质,山海关区还因此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樱桃之乡”称号。为进一步推动山海关大樱桃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高特色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在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山海关区政府决定培育“山海关大樱桃”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指派山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申报。
我局迅速开展工作,举全局之力对全区商标状况进行普查。普查发现,“山海关”已经被某自然人在第31类注册,这使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刚刚启动就遇到了大难题,面临“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商标根本注册不下来的风险。我们不畏困难,全力以赴,通过多种方式与商标权利人接洽、沟通、谈判,历经波折,经过努力,终于成功说服原“山海关”商标持有人,同意将商标转让给山海关果蔬协会,我局立即协助双方办理了商标转让手续。之后区政府及时召集农业、林业、地方志及山海关果蔬协会召开协调会,要求各单位齐心协力尽早完成注册。在准备“山海关大樱桃”地标申报材料期间,得到了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的鼎力相助,多次派专人到山海关指导组织申请材料,帮助联系河北省商标事务所代理申报,申报进程明显加快。
2017年4月17日,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标处沟通协调申报事项,得到地标处领导的大力支持,承诺为“山海关大樱桃”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我们立即按沟通事项抓紧完善申报材料,于4月24日提交商标局地标处,同时区政府向商标局发出了“2017年中国樱桃年会暨全国大樱桃产业发展研讨会邀请函”,得到积极回应,商标局专门派出工作人员来我区进行实地考察,对“山海关大樱桃”作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
同年5月,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向商标局发出《关于加快审理“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的函,请求商标局缩短审查期限,加快审理。在此期间,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多次派工作人员赴省进京,积极跑办,全力协调,这些工作对地标注册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我们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凝聚合力,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品牌农业的环境和氛围。
2017年7月我局收到商标局地标处发放的“山海关大樱桃”《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申办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8年3月13日,“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 6月14日初审公告期结束,我市第一个地理标志商标通过注册,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商标领域一颗璀璨的明珠,获得注册不仅代表商品的品质和历史传承,更因其稀缺性和地域性而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今后我局将继续助力,对此商标的运用管理进行谋划和实施,要以“用好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为目标,更好地展示和扩大“山海关大樱桃”地理标志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其打造成一把强产、靓区、惠民的“金钥匙”,真正实现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到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的逐步转化,对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祝贺山海关成功摘取我市第一个地理标志商标,下面请高平副局长为他们颁发注册证。
高平副局长(左一)颁发注册证。祖迪 摄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非常高兴见证“山海关大樱桃”获得我市第一件地理标志商标,期待更多的秦皇岛品牌获得认证。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记者: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申请地理标志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科长李永宏
不可以。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记者:内部资料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答: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科长李永宏
不可以。
申请的地理标志商标要具备一定的历史渊源,申请人提交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证明材料是地理标志确权的重要依据。这些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及声誉情况。
这些材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封面、版权页、内容页的复印件。
而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内部资料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因此不能作为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由于地理标志是在历史中客观形成的,其表现形式一般为“地理名称+商品通用名称”。比如“库尔勒香梨”、“山海关大樱桃”、“迁西板栗”等。对上述文献中记载的历史资料也要区分不同情况,例如有的县志记载“某某县出产各种亚热带水果,以柑桔、杨梅、李为大宗”仅表明这个县出产杨梅,只是泛泛介绍,却没有更多的文字说明“某某(地名)杨梅”地理标志的客观存在和特定品质,起不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县志中为某种物产建有专门的词条或者在文中表述为“某某杨梅驰名邻近各省、县,50年代就被确定为省杨梅生产基地县之一”,就可以作为“某某杨梅”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三位发言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有其它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或专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