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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刘昆鹏 
2018-08-17 2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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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8月17日讯(记者 刘澜澜 刘昆鹏)近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儿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省、市级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以及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各设区市可设置1所市级儿童医院。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按照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加强儿科基本建设、医疗设备、学科发展等投入。

  《通知》中提到,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鼓励儿科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护士集团,开展儿科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

  在人才培养方面,《通知》提到,根据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扩大儿科本科生和研究生招收规模,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培养,鼓励和支持相关院校扩大培养规模。

  此外,根据我省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全省补录调剂时,优先满足儿科专业,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住院医师500名以上。统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使培训合格的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通知》提到,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依托“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省儿童医院-县级儿科协作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级儿科协作网,吸引更多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加入省内和京津冀儿童专科联盟,建立疑难危重症患儿现场会诊、远程会诊及双向转诊机制。各级医疗机构以专科协作为纽带,落实功能定位,补位发展,建立儿科疾病分级诊疗模式。鼓励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在儿科医务人员待遇方面,《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在绩效考核分配时,要向儿科医务人员倾斜,使其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针对儿科岗位特点可设置专门项目;针对开展延时门诊、夜间门诊和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及现场处理疫情的儿科医务人员,可设置延时门诊补贴、夜间门诊补贴等项目,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在职称晋升方面,《通知》提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儿科人员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儿科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在规定资历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晋升中、初级职称按国家规定资历年限执行,单位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儿科人员。

  《通知》进一步调整了儿科服务价格,要求合理确定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中医等体现儿科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冀价医〔2017〕102号)要求,逐步将6周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价格调整到位,将调整提高的符合规定的相关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关键词:儿科,医疗,服务责任编辑:刘澜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