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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高校改革不是盯着学费做文章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于泽 
2018-08-23 0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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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近日报道,多个省份基本都确定了高校学费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多地都声称对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形成机制或曰省属高校学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二是部分民办高校收费标准达到公办高校的三四倍、甚至更高。

  有经济学家说过,发展就是一个物价不断上涨的过程。随着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办学成本增加,高校适当调高学费,本来也很正常。

图片来源:江淮晨报

  从各省公布的调价方案看,本轮高校学费在涨幅上整体还算温和。比如,2018年与2017年相比,陕西一批次本科平均学费增加126.21元,二批次增加206.24元,三批次增加1819.89元,高职类平均增加70.60元。安徽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定的,平均每生每学年3885元,现在拟调整到平均4650元,18年之间上调19.7%,也不能说它上涨快、涨幅过大。

  令人称奇的是各地在上调高校学费时都称之为“改革”,但改革的内涵是什么,没有交待,公众不得而知,我们唯一被告知的改革内容就是学费调整。既然是改革高校学费收费制度、调整高校学费收费标准,那应当既有可能调高、也可能调低,但是对不起,至今我们只听说高校学费越调越高,没听说有向下调整的情况。则学费调整成了学费上涨,调涨学费等于学费收费制度改革。

  前面已经说过,调高学费不是不可以,但为什么偏偏要扯起改革的虎皮当涨学费的大旗呢?给涨学费包裹上改革的遮羞布,似乎这样一来,涨学费就名正言顺、走遍天下都不怕了。但这种涨价就是改革、改革只剩下涨价的逻辑,只是一种强盗逻辑,而且是公然糟蹋改革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在今天的中国,改革是需要的,对高校学费形成机制、高校学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也很有必要。高校收费需要一个标准,制订标准的时候需要研究和确定高等教育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再确定高等教育成本分摊制度、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保障与资助制度、高校筹款制度。当前我国高校经费来源正在走向多元化,一个稳定而合理的高校学费收费制度尚待建立与完善,改革势在必行。

  既然一直在作改革的呐喊,就应当提倡甚至是允许公开讨论,而公开讨论的前提是全面公开我国高等教育的成本构成。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数据、科学分析和理性探讨。现在各高校的学费标准到底是定高了,还是定低了,谁也说不清楚。于是乎只剩下隔三岔五的涨价,既然物价每年都在涨,高校学费上涨似乎就是理所当然的。

  在全球化时代,公众很容易就建立起一个国际性高校学费标准参照系。改革,恰恰也需要这么一个参照系。我们经常说我国高校学费只是高等教育真实成本的很小一部分。但基本的事实是,欧洲公立大学通常是免费的,甚至中国人拿到录取通知书去读也勿需交学费。美国是“右派”国家,但以1999/2000年为例,学费也只占私立大学总成本的43%,公立大学更只占18.5%。

  相比之下,国内高校的收费标准就不能不说是有些高了。一些地方高校学费收费占教育成本的比例超过40%,接近甚至超过美国私立大学了。

  国内高校收费的另一个怪现状,是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学费倒挂,公立学校水平高而收费相对低,民办高校水平差而收费反而高。现在部分省份决定放开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就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以云南省民办高校为例,大多数学费在1.6万元/年到1.9万元/年之间,最贵的艺术类收费标准高达29800元/年。

  这样看来,我国高校收费制度不合理之处甚多,改革必要而且紧迫。必须在两个方面拨乱反正:一是由政府、学生和学校合理分摊教育成本,二是实行优质优价,坚决纠正公立与私立收费标准倒挂的现象。

  近来有很多人提出,中国要超越美国,关键在于大力发展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政府理应在高等教育上承担更大的责任,分摊更多成本。公立高校即使不是免费的,起码学费不应超过成本的20%。同时由于国内民办高校水平差,政府不应允许其高收费,否则它会拉低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效率。原则上应当引导民办高校的公益性,抑制其逐利冲动。

  改革是现行制度的自我完善,不是扯起虎皮作大旗、以高等教育的名义让人民的收入搬家。改革止于涨价,以涨价替代改革、架空改革,那其实是败坏改革的名声,也是自毁中国国运。(杨于泽)

关键词:高校改革,学费,教育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