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峰,中共党员,邯郸馆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始终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曾因工作劳累,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送医院抢救。该同志分管的审判管理工作期间,结案率排全省第一,受到省市法院领导好评;在邯郸市首次利用公安临控措施抓获被执行人。司法公平正义就是杨海峰工作准绳,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程上扬帆起航,不断探索新方法,谱写新华章。2018年8月31日,河北省委宣传部授予杨海峰同志“最美河北人”称号。